台灣地狹人稠 這是從國小就知道的事情
高速公路的使用率高也是理所當然
而我們的高速公路大多是3線道~4線道
為了讓道路使用率提高內線超車道多一項可行最高速限小型車也是正常的
但是很多人都忘了內線存在的本意就是供超車使用
其實現在內線爭議的車輛大概就分兩大類
第一類:一看就知道時速未滿100的死都要呆再內線的那種
基本上遇到這種沒什麼好爭的 因為幾乎你不管對他閃大燈或如何示意不讓就事不讓
這種除了紅斑馬剛好看到之外 大多都是自私的從出發上匝道直到下匝道前都是佔用內側
最近很多小貨車(發財車那種) 都是這種狀況 也沒有人想要去討論他
第二類:這一類才是爭議的所在 也就是時速在高速公路路段規定速限"左右"的車輛
向他示意要超車還會回敬你後霧燈的這種 在這種車駕駛的認知裡他已經是最高速限
能夠比他快的都是超速 根本沒必要讓 對吧?
在這裡小弟有個別於法律條文的看法...
就是實際與估計之間的差異 我們國中理化第一章似乎就是在談這個
一台車的長 寬 高 時速 油箱容量 等等測量的東西 都是估計值 "永遠不可能準確"
而一台車的輪子數量 氣囊數量 汽門數量 都是可以數的出來不需要測量 也不會有誤差
而很多堅持自己時速已經到上限的駕駛犯的錯誤就是將自己目前"時速"這個不可能準確的東西當成標準
去衡量其他車輛的速度 而完全忘記了
自己使用內側超車道行駛而使後方車輛無法利用超車道超車這個事實
而這裡又衍生出了許多種狀況:
第一種: 全線車多 我們常常會遇到這種全線車多速度又不慢的狀況
當然我相信這時候多半的人都能諒解前車並非刻意要佔用內側車道
第二種: 內中併排 這種情況是最讓人感到不解的 跟中線車道速度一樣那不就是沒辦法超車?
沒辦法超車也不減速退回中線讓後方車輛超車或是加速超越車中線車輛
在種狀況我並沒有要求超越中線車輛後要切回中線喔
第三種: 中線無車 這種狀況也是吵的很兇的類型 內線車輛認為的是雖然中線無車沒有超車的情況
但法規賦予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的籠統規定 講難聽一點就靠著這條規定 打死不讓
雖然現在已經有多數人都麻木 切中線右側超車已經是家常便飯
第四種: 中線空檔 這種就是吵最兇的狀況 內線車少中線車多但有能夠切進去的空檔
然後內線的車輛和中線的車輛距離忽遠乎近 但如果欲超車者要利用中線超越又有些危
險性。 看完這段描述是不是覺得這狀況常常發生?
結果就是後車欲超車 但超不了也變換不了車道 示意前車也無反應 火氣就上來了
這種情況常常就是造成小量車陣的元兇 很多人佔用內側車道的時候可能只想到自己速限要開在上線
沒想到後車為了要保持安全車距 必須依著前車的速度做變換
你在前面100~110開的很舒服 都是在最高速限&測速相機的寬限值內
後車也想說算了反正速度有在上限就好
但當你一時鬆了一下油門 從110掉到10X甚至剛好100時
你有沒有想過那個速差一出現後車為了保持距離有時必須踩煞車來確保安全車距?
沒有! 很多人絕對沒有這種想法 自己開的爽就好 靠我太近還順便打警廣說後車逼車
大家開車久了大概都知道 塞一小段一小段的車陣就是許多這種場景所造成的
這些"表速感覺良好"的內側車道駕駛們 一直在後車時速那邊爭論
說穿了就像之前某個白目駕駛拿自己車子快樂到不行的140公里時速表檢舉國光號超速一樣
拿估計值的東西去戰佔用內側事實
根本就是拿雞蛋砸石頭 結果破了還怪石頭硬...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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