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論法】甲違法,不代表乙就可以主張自己不違法



【超車道】跟【速限】各有各的規範目的,二者本不衝突,任何一個駕駛人,都不可以拿其他駕駛人違反其中一個規範,來合理化自己違反另一個規範的行為。


假設某甲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乙想超速從內車道超車,這時,甲可否主張【如果乙超車,他就會超速,因為他會超速,所以我就可以不讓,而且也沒有違反超車道的規定】?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就算乙超速而超車,乙違反的是【速限】規定,也該因此被罰,但不管乙違不違法,或違甚麼法,都與【甲滯留超車道是否違法】無關,甲怎麼可以用【別人違法,所以我就不違法】來當作不讓道的理由?難道今天我在路上看到A在罵B,我就可以上去打A一巴掌,然後說【A在罵人,所以我可以打她】嗎?


說實話,我以為【別人做錯事,不代表我也可以做錯事】是小學生就該有的法治與道德觀念。
2012-05-29 12:28 發佈

CSIL wrote:
【超車道】跟【速限】...(恕刪)

認真你就輸了....還翻六法全書...你算很認真

CSIL wrote: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就算乙超速而超車,乙違反的是【速限】規定,也該因此被罰,但不管乙違不違法,或違甚麼法,都與【甲滯留超車道是否違法】無關,甲怎麼可以用【別人違法,所以我就不違法】來當作不讓道的理由?


先不談法律面,如果自己明知先違法還大聲嚷嚷著說"別人怎麼不依法讓我"本來就是一件很好笑的事...

至於你說的,實務上很多已經在發生了,阿伯逆向騎車還罵我沒讓他、左轉燈轉彎遇上對向闖紅燈直行的還罵我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不懂嗎...

反正很多啦,台灣的法律就是要變成註明各種可能的違法狀況才有人要遵守,否則一句"法律有說我闖紅燈就不適用嗎",最後變成違規的最大

有一篇文說某露營車的說明書還加註了不可離開駕駛座到後面煮咖啡,因為有人這麼做結果出車禍,最後告贏因為廠商沒這樣寫,不確定內容是不是真的,不過類似的狀況大概準備出現在台灣的交通法規上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