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上午十點四十分左右,在大安路附近找車位的時候,在一個兩條巷道的交叉路口跟一台計程車發生小擦撞,一個小小的擦撞竟然要耗掉兩個小時....
出場人物:
我(本篇主角,以下簡稱我)
保險公司外包現場記錄人員(以下簡稱保,是到現場做記錄以方便理賠的專員)
檳榔男(以下簡稱檳,車禍另一方的司機,從頭到尾一直在咬檳榔)
大塊頭(以下簡稱大,檳榔男車隊夥伴,個頭很高很大)
漏風男(以下簡稱漏,檳榔男車隊夥伴,牙齒只剩兩顆,講話很兇)
黃衣老人(以下簡稱老,檳榔男的朋友,穿著有台北縣交警隊徽章的衣服)
無名司機(以下簡稱無,檳榔男車隊夥伴,出場一下下就退場了)
交警一號(以下簡稱交一,一開始的處理員警)
交警二號(以下簡稱交二,後來接手的處理員警)
機車巡警(以下簡稱機,是騎機車在附近巡邏的年輕員警)
警官(以下簡稱官,看起來階級很高的中年警官)
其他出場警察(感謝大安分局熱情支援)
水果攤老闆娘(以下簡稱娘,事故現場路口一家水果攤的老闆娘)
乘客母女(坐在計程車上卻遇上車禍的無辜母女)
水果攤的鄰居們及其他路人
當時我從復興中學的巷子往南開,在經過事故路口時,因為有一輛車要往東開,於是我便減速並打入一檔滑行,那台車過去之後我就繼續維持滑行要通過路口,但是不知道何時冒出來一輛往東行的計程車,怎麼撞上去的我已經記不得了,那中間的記憶是一片空白,我有記憶的時候車子已經撞在一起,而我也同時踩下了煞車和離合器。
我當下第一個反應就是先拉手煞車,下車一直對對方司機,也就是檳,說不好意思、對不起,因為我知道撞得有點嚴重,八成得報警了,這時水果攤老闆娘走出來,叫我去他的攤子前面拿磚塊來畫線,然後報警,於是我拿了磚塊,請娘幫我打電話報警,這時候檳也下了車,第一句話就說:「開車開這麼猛哦」,我只是繼續說不好意思,沒心思跟他吵別的。
在娘的協助下畫好了線,警察也聯絡好了,但因為我當時沒帶相機,而無法將現場狀況照相下來,我時常在網路上遊盪,知道畫好線之後就可以把車子移開,以免影響到其他的車輛通行,所以我就上車要把車子移到旁邊去,但是因為剛剛碰撞受到了很大的驚嚇,腳只要踩上離合器就一直抖個不停,根本沒辦法好好停車,娘這時候看不下去,跑過來問我是不是新手,怎麼連停個車都停不好,就把我趕下駕駛坐,幫我把車靠邊停在水果攤旁。
停好車後我先走過去事故地點看一下計程車的傷勢,這時候檳剛講完無線電,應該是請附近的計程車來幫忙接他的乘客,放下無線電馬上就嗆我:「你駕照是用買的哦」,我雖然不是什麼飆車高手,有時候連路邊停車都停不好,但是我的駕照可是筆試一百分、路試接近滿分(因為沒看分數,但中途完全沒有任何大小失誤)的完美成績拿到的,我駕照如果用買的,那我看你大概也是,而且你還比我多買一次(多買一次職業小客車的)。
他的車傷得很重,左邊葉子板有嚴重凹陷,左前輪被我撞歪了,我想懸吊應該整組毀了吧;我再走回去看我的車,保險桿右前方傷得很重,整個往內陷,已經有一點變形了,右前霧燈的燈眉被撞爛,但還是勉強掛在保險桿上,車牌也變形了,車牌架應該是整個爛掉,但除了保險桿部分,車體的其他部分完全沒有損傷,引擎蓋也還能正常開合,引擎室看起來沒有什麼異常狀況。
大概看了一下損傷的狀況後,我便先打幾通電話,首先是告訴家裡我出了車禍,然後打電話給保險業務,問了一下我接下來的做法,再來是打電話給已經預約好的沙龍,說我的預約時間要往後延,這時候來了另外一部計程車,載著計程車上的兩位乘客到醫院去。
這時候檳走了過來,就開始問我撞到他的車準備要怎麼賠,這時候很莫名其妙,警察都還沒來也還沒鑑定,你怎麼一口就咬定是我撞你的車,雖然現場狀況是我往你側邊撞,但我可不可以說你在巷子裡開快車衝出來給我撞,一樣的現場如果是這兩種不同的說法,責任判定的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反正我就跟他解釋說我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負責,這時候我還是想要好好地跟他談。
然後我手機就響了,是保險業務打來的,提醒我不要和解,一定要送鑑定,這樣子公司才能依鑑定結果理賠,我掛掉電話後沒多久,檳把他的手機塞給我,說是剛剛那對乘客母女打的電話,我接起手機講沒幾句,就跟對方說:「他的手機很小聲,我聽不到,我給你我的手機,你打電話給我好了。」然後過了一陣子,我的手機響了,是乘客的媽媽打來的,說她們人在國泰醫院,等一下醫生會幫她女兒檢查,因為在撞擊的時候,她女兒的頭好像有碰到車門,我也馬上承諾如果有什麼狀況的話馬上打給我,我一定會負全責,雖然事後想想我除了醫藥費以及一些賠償外,好像也沒辦法負什麼責。
之後過了一陣子有兩台警車來了,分別是交一跟交二開的,交一停下了車,交二問了一下傷者送往國泰醫院去,便開車要去國泰醫院找人。交一下了車,簡單詢問了一下現場的狀況,先拿相機拍了一下兩台車的車損狀況,就要求檳把車移到旁邊,但是檳的車因為左前輪已經被撞壞了,沒辦法動,交一幫他把輪胎放氣後才勉強移到路邊停,再來交一就開始測量現場,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檳叫了幾個他所謂「很懂」車禍處理的車隊夥伴到現場來,於是大、老兩人陸陸續續來到了現場。
在交一測量的時候,檳一直跑到交一的身邊嘀嘀咕咕,一直說我是怎麼樣亂開車、怎麼樣撞到他的,有時候我不小心聽到就會跟檳吵起來,畢竟什麼事情都是你在說,你開慢我開快也是你在說,還要一直強調你已經過中線了,真要講的話,我也已經過中線了,只是我懶得跟你吵這些。
另外我發現這些計程車司機似乎處理車禍的經驗多了,知道要怎麼樣入罪於你讓你處於劣勢,像是檳有一次突然對我大喊:「你講手機吼」,我馬上很大聲地回他:「我手機放在前檔都飛出去了我怎麼講手機」,他馬上就閉嘴了,另外還一直說我開快車,我跟他說我打一檔在找車位我能開多快,他馬上就指著他車子的傷勢說慢慢開怎麼可能撞成這樣子,我還費心跟他解釋說一檔扭力大,我反應來不及所以沒踩煞車,要撞成這樣不是沒可能的,更何況你的車都這麼舊了,誰知道是不是本來就快壞了(當然後面這兩句沒有說啦),後來想想跟他講這麼多他也聽不懂,說不定他只會開車,連扭力馬力都分不清楚了,反正他一心只想要入我罪就是了。
交一測量完之後,跟我們說他要先畫現場圖,叫我們先去旁邊談要怎麼和解,便鑽進他的車子裡專心畫圖了;檳就直接問我我要怎麼賠他,我跟他解釋說他的部分保險公司會負責,但是我的車也得修,我的車又要怎麼賠,他聽到就抓狂了,因為他從頭到尾都認定是我百分之百錯,只想要我掏錢給他,最好連他修車期間的營業損失一起付,我的車要修就自己出錢,別想找他要。然後他從這時候開始,一直到我離開現場,一直都在唸一個奇怪的理論,哪有撞死人還要死人賠錢的道理,我想他的駕照八成是買來的了,連路權觀念都不懂,行人違規被撞死,駕駛的車體損失是可以跟死者家屬求償的,只是台灣都是情理法,情字永遠排在第一位,所以少有人這樣求償的。
後來交二開車回來,說他在國泰醫院沒找到傷者,我便馬上打電話給那對乘客,原來她們本來就是要去國泰醫院看人,就順便在醫院請醫生幫忙檢查一下,現在他們人已經要離開國泰醫院了,我把狀況回報給交二,說他們好像趕時間所以現在要走了,交二就說那就不用去找他們了,他也留在現場協助交一處理。
檳找來的朋友,每個都說是來幫忙的,但在我看來,每個都是來幫忙搶錢的,最先來的是大,他跟檳打過招呼,問了一下狀況之後,就跑來問我:「這個是你撞的嗎?」「那你準備怎麼賠?」在我說明了我的做法之後,加上檳在旁邊用撞死人理論幫腔,大也跟著抓狂了,吼我聲音也越來越大。
老是第二個來的,雖然他身上穿著北縣交警隊的衣服,但我想他應該是義交,而且立場很明顯是偏坦檳那一邊,但他的態度讓我舒服多了,他一直跟我說送鑑定很麻煩的,要搞很久很久,而且警察都希望我們私下和解了,但是據娘轉述,老好像有說過幸好我是在台北市發生事故,如果是在台北縣的話,早就二十幾台計程車趕來支援了。
在被他們三個輪流大聲小聲轟炸過後,我在現場已經有點招架不住了,很想要搬救兵,本來想說我就依著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走就好,沒有一定要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來,但是我實在已經受不了這樣子的轟炸,於是還是打電話到保險公司的服務專線,請他們派一個人過來協助處理。之後我跟交二借了粉筆,把剛剛用磚頭畫在地上,已經快要不見的線再補過一次。
在等待保到現場的時間,我還是一直輪流被轟炸,其中包含檳的碎碎唸(他真的很愛碎碎唸,整個過程中嘴沒停過),他會沒事跑來對我大聲兩三句,問我到底要怎麼賠他,這時候我的台詞已經變成一成不變的:「我完全交給警察跟保險公司處理。」被我頂回去後,他又會跑到旁邊去坐著,然後一邊瞪著我一邊唸著:「想玩,我找誰誰誰來陪你慢慢玩。」看來那個誰誰誰不是什麼好惹的傢伙,當時我心裡在想:「要玩,雖然我看起來就是一臉好欺負的讀書人,但是玩黑的我也不是找不到人罩我,要玩法律我也找得到人挺我。」所以我完全不想理會他的恐嚇。
另外大也沒事會來講一下,剛開始都是用輕聲細語要跟我講道理,發現我講不聽之後,又會開始放大音量,其中一次他坐在水果攤門口,問我說:「你怎麼可以先把車移走,應該要等警察來再移。」我回答他:「車禍現場處理本來就是畫好線就可以把車移走,不信我現在去問警察。」此時交一已經不知道在什麼時候離開現場了,交二正坐在他的車裡面畫現場圖,我去問了交二之後回來跟大說:「警察也說對。」大又問:「那自己畫的線可以代表警察嗎,如果畫線的人偏坦任何一方呢?」我懶得回答他這麼沒意義的問題,還是告訴他這本來就是車禍處理的程序,他似乎也不想理我,就跑掉了。
在等待保到現場的中間,突然跑來一個老老的人,牙齒幾乎已經掉光,只剩兩顆了,剛開始我以為他只是一般路人,後來才知道他也是檳找來的,也就是我稱做漏風男的人,他的聲音很大而且很兇,一來就問我把他的車撞成這樣我要怎麼賠,我當然還是告訴他我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總之這個人非常兇,但是因為太晚出來,所以也沒講太多話,在他跑來問我話的時候,檳、大、黃三個人也同時圍在我旁邊,被四個兇狠的人圍著問話的感覺真的很可怕,這時候機騎著機車從他們四人後面經過,我還真想把他叫住來救我。在漏問到一半的時候,大插話進來問我:「你覺得你有沒有錯?」我回答:「我知道我有錯。」大:「有錯你就賠錢啊。」我:「但是我覺得對方也有錯。」就這樣,檳又在旁邊碎碎唸著他的撞死人理論,而我們的溝通還是沒有共識。
這時候保終於來了,我先帶著他把車損的相片拍一拍,然後他帶著我到旁邊去寫一些表格,一面在寫的時候,檳一夥人圍了上來,就開始對著保大吼:「你是保險公司派來的哦,那你們打算要怎麼賠。」保:「我只是來現場把狀況記錄下來,拿回去看保險公司怎麼處理。」之後一連串對話我懶得記,反正就在他們嗆到一半的時候,機又騎車機車過來了,他停下車對他們幾人大喊:「你們在幹什麼!」這幾個人馬上放棄包圍保,全部跑到機那裡去找他談話。
在此同時,兩部巡邏車逆向從巷子另一邊衝進來,停在我們旁邊,上面各走下來一個全副武裝的警官,在他們大概了解現場只是車禍之後,又有另一台響著警笛的警車逆向進來,官向他比了手勢要他先離開,在此同時,他們的無線電還不斷傳來是否需要支援的訊息,原來是有這裡的住戶看這裡吵吵鬧鬧,以為發生了搶案而去報警。
這時候兩台巡邏車其中一台先開走了,官留在現場維持秩序,順便把不相干的人趕走,他先問我是不是當事人,然後叫我筆錄簽一簽快點離開現場,我便去問交二,他告訴我大概再五分鐘就完成了,於是我就站在交二的車旁等他。這時候無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了,把計程車停在路邊,加入其他人一起在跟機爭論什麼,然後在官不斷趕人之下,無才很不情願地走向他的計程車,一面指著機跟官吼著:「你們那一個態度很差哦。」官也很大聲回他:「不要廢話這麼多,快開走!」無:「我抱怨一下都不行哦。」官:「快點開走!」無這時正開門要坐進車子裡,又回頭過來對官叫囂:「你們不要官官相護。」官:「廢話不要這麼多,快點開走。」
在這個時候,我終於有獲救的感覺,心中實在是非常感謝這幾個警察,讓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之後,我簽了筆錄,就離開了現場。
最後面再補上一些關於事故的說明,現在一切要等裁決才能確定誰要負多少責,當時我走的巷道算是主巷道,他走的巷道的路口有一個「讓」的標託,所以我的路權會比他大,而且我們相撞的地點是在路口的正中央,也就是兩台車都已經在中線了,而我的右前側的車頭撞到他車子的左側,這是我吃虧的地方,所以責任判定要等裁決。
另外,他們一直要我賠檳的修車費,還有乘客的車錢,甚至還跟我提到他修車期間的營業損失,並且一直要我把所有的錯擔下來,賠錢了事,私下和解,關於我修車的部分,他們認為那是我自已要去處理的,不關他們的事,所以我們雙方在現場怎麼吵都是無窮迴圈,當知道我不想和解要送鑑定時,就一直說鑑定要很久很久,這段期間車子不能營業要怎麼辦,還有鑑定費用誰要出等一大堆爛理由要我放棄,但我當時的處理動作完全是照著保險公司的指示一步一步來。
我這個人吵架吵不贏他們一群人,打架我應該是沒有還手的機會,但是我就是脾氣硬,用這種方法要我認輸,門都沒有。
另外被一群人以這種手法要錢,真的讓我嚇到了,我剪頭髮時一直坐不住,連設計師助理都問我是不是等太久等到不耐煩了,甚至之後開車還是一直在發抖,我覺得想要用這種強勢手法來解決車禍糾紛的車隊,社會大眾應該要抵制不坐他們的車。
至於這是哪個車隊呢,我不方便明講,我只能說是常常上社會版的某計程車車隊。
另外要特別感謝大安分局的員警們,以及打電話報警救我的那個人。
現在我看到那個圓形的標誌都會怕....
而且看到計程車都不自覺想閃遠一點
另外
這篇我有寫在自己的blog
筆記本: 車禍
歡迎轉貼
給大家一點遇到這類事故時的參考
雖然我處理的並不是很好
真的是會很.....

N年前我騎著機車, 遇到巷子裡衝出來的小黃
結果我煞車不及撞上
人沒事
他的車門被我撞凹進去......

我的豪邁居然沒怎樣, 呵呵......
然後他就叫一堆夥伴來(那時在高架橋下, 附近小黃很多)
反正我也沒心吵
他先是要求 3000, 然後說啥營業損失......
我忘了我後來賠幾千塊給他, 本想打官司的
一來我沒空, 也懶得為了幾千塊讓費時間......
大約從那次, 八年來我沒再騎過機車(開車還是比較安全)
而且
對小黃始終有股厭惡的感覺
雖然我心理知道好司機還是很多的......

Real power can't be given.
It must be taken.
henrydu wrote:
跟計程車出現車禍糾紛...(恕刪)
你人太好了
他們也想要叫我當場掏錢認賠
但我不肯
因為他們惡人用惡方法
我就偏不讓他們得懲
不然以後他們還是會一直用一樣的方法去解決事情
所以我很努力要把這個故事傳出去
越多人看到越好
另外我自己也會在我的blog記下我後續處理的詳細過程
包含一些我去收集來的知識等等
我都會儘量詳細寫出來
希望我的經驗能幫助到別人
以後遇到這種事情都能知道要怎麼冷靜處理
不要被他們的氣勢嚇到
不要被他們的"車禍處理經驗"唬到
最重要的是
不管大車禍小車禍
如果對方想要找你麻煩
就找警察來
一切交給警察處理
有話都對警察說
兩個人互吵沒有意義
對方越想用"方便"的方法來解決事情
就越要帶他往"麻煩"的那一邊走
總之我就是對惡人惡方法惡態度不滿啦
把他的後門側裙給撞凹
他下車前眼神也是很兇
但是他下車時我決定先發制人 沒有機會給他講無線電沒有機會給他看他的車
於是我就大聲罵 "過來" 並把他拉過來看我的車
"這裡可以迴轉嗎?"
"你要迴轉怎麼沒有打方向燈,想到就轉啊?"
"我的機車才買半個月,你看那麼新,你要賠我"
"不回答我就叫警察了"
然後他看到我一副氣到要打人的樣子
他就塞一千塊錢給我
說~別生氣別生氣
這些修車夠不夠??
我就拿了錢馬上就走了...並且說 "好吧!下次開車小心點"
因為其實就只有前面斜板刮傷而已
我回家拿補漆筆補一補就OK了
所以我發覺這個社會上
若是一開始擺出很容易欺負的樣子
那就等於輸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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