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違反交通規則,所以前車必須讓後車超車 !!!!!!!!!!!!!

看大家討論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龜速車問題,


高速公路或平面道路,
只要開車被後方車輛閃燈或按喇叭,
沒有讓車或靠向外邊車道,
會被罰至少1200元~2400元罰款.


請大家告訴大家:
若後車告訴我他要車超,此時就請各位也打方向燈變換車道靠邊讓車吧.
至少我再怎麼趕時間,若被閃燈了我也會這麼做
可不想吃紅單



附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2012-05-22 15:4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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