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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認為保持最高速就不需讓道的汽車駕駛

如果有那麼一次你也超速了但後方有一台更高速的車接近,那你讓嗎?

不要說永遠不會超速,超速120km/h不代表危險駕駛
真正危險的是那些亂鑽車縫的,這些亂鑽車縫的多數正是因為行駛超車道的車輛不願讓道所以只能找縫鑽
2012-05-22 11: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汽車駕駛
國道高速公路局說的
一、 台端99年6月13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 在速限100公里路段,用路人可以最高速限時速100公里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惟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本局仍宣導建議用路人不要長時間行駛在內側車道。
三、 後車欲超車時,仍不應超速行駛,故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 依據前述說明三,後方車輛既不得超速,故在最高速限行駛擋住後方車輛情況下,亦不解釋為造成堵塞。
五、 有關設置「內側車道超車專用」標誌路段,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六、 用路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並無疑義,惟本局仍重申建議用路人在非尖峰不壅塞情形下,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以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之功能。
七、 台端關心交通,併致謝忱。
白藍的公路車
im lovin it~ wrote:
如果有那麼一次你也超速了但後方有一台更高速的車接近,那你讓嗎?
不要說永遠不會超速,超速120km/h不代表危險駕駛...(恕刪)



我不會特別去讓他,但也不會特別不去讓他,端看當時的狀況和我的心情。

如你說的,不要說永遠不會超速,我也會有超速的時候。當我超速的時候遇到前面以最高速限行駛而造成我被擋下來的狀況時,雖然心情很不好,會有急著想超過他的衝動。但是我不會責難那位駕駛,因為他沒違規,而違規的人是我。我就只好找機會換車道再超過去。

說什麼不要管後車有無超速,只要看到後車速速更快就應該讓的人,其實說穿了還不是一種自我中心的自私心態。(完全無視自己的違規,一昧指責別人為自己帶來不便)


若內側車道駕駛是以"明顯"低於速限的速度行駛還不讓道,那的確會造成車流不順,而且應該處罰。
我特別標出"明顯"二字是因為每個人的錶速都不一樣,必須抓一個保守誤差值,不能因為自己的錶速看起來不到速限就認定對方太慢。就算對方的錶是快樂錶,那也是監理處認可的快樂錶,看著監理處核准的快樂錶開車並沒有什麼不對阿。

好問題!大家繼續吵吧@@
我也試問,那保持最高速的汽車駕駛,到底要開哪一個車道?

其實在臺灣開最高限速者根本沒車道可開吧~~除非開國3
一般人開高速公路集中在上下班吧,就算不是,國1也鮮少有車流量少的時候...
內線-->超車道要淨空不能開;外線-->大型車;中線-->低速的小型車
開在後兩者車道我想要用最高限速開的話,只有撞上去的份
不然就是要每3~5分鐘就遇到時速比你慢的然後就去超車一次
但是內線道是地雷,超完馬上要回去中線道
1個小時的路程下來,少說也要變換車道10多次吧!頭都暈了~~
就算整個高速公路你是最高速的車也得這樣變換,這才守法呀~
那我乾脆被迫減速跟著中線道的前車走算了..(這樣我也可以開個版來要路權嗎?)
就讓全部的車輛都擠兩個車道就好,不要開最高限速就沒有爭議了吧
這樣就淨空了吧! 這樣就更流暢了吧!
但是依實際路況,這樣可能嗎?
最高限速駕駛者要背負好多罵名,包含龜車、自私鬼、不識字的文盲...
還要擔保自己不是開109,也不是開111喔,否則都是違規
所以我說呀,在台灣開最高限速的,不是人能開的

說到這,依01討論串的道德標準,臺灣人交通規則不懂,駕照就要重考:
龜車-->不分時速只要是擋道的車,所以110以下的都要重考
超速-->110以上都要,部份人士還有惡意閃燈跟逼車的行為,當然也要重考
不保持安全車距、不打方向燈(或太晚打)...-->都是交通規則不懂,也要重考

在臺灣開車有這麼困難嗎?
難道不能兩派都尊重,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做法嗎?
用最高限速行駛者,事實上車速已經贏過99%的車了
(如果沒有的話,請看清事實摸著鼻子去旁邊龜)
為什麼不能容忍他們行駛內車道?為了那1%的車?
難道讓時速60~110的不管大小車全塞在兩個車道會比較好?
只要掌握後方車速比你快就讓道的原則,開在內車道不是犯了什麼天條吧!
重點不是爭執錶速最高限速還是GPS最高限速!還得舉證!
重點是要讓道吧!讓道就對了!!!!要求舉證沒人能證明的最高限速或超速有啥意義?
後車時速比前車快的也請保持禮節,又閃又逼是你表示要求讓道的方式的話
也要給前車時間跟空間變換車道吧,有點耐心吧!
若已經超速(自由心證!高道德自我要求吧~)也不要一副老大樣,否則誰會接受?

樓上大大引述的高公局函文
假設甲同學跟乙同學有爭執,來問老師
老師回答了標準答案,甲同學還是不服,
結果..老師還是說,現行法規就是要選標準答案呀
標準答案不一定最正確,但卻是當下依法你必須選擇的
甲同學可以堅持說乙同學的答案不對嗎?
當然可以,但是老師還是會將乙同學的答案打勾
也許未來,法規改了標準答案也非正解了,
當然乙同學不改觀念還是寫舊的答案,就會被打叉啦
惡法亦是法,這又不是第一條自相矛盾的法令
既然是法,還是要尊重吧!
Jeromel wrote:
說什麼不要管後車有無超速,只要看到後車速速更快就應該讓的人,其實說穿了還不是一種自我中心的自私心態。(完全無視自己的違規,一昧指責別人為自己帶來不便)


那說穿了一切依照你心情而定,所以選擇佔著車道不讓圖自己方便就不是自我中心的自私心態?


小魚0309 wrote:
好問題!大家繼續吵吧...(恕刪)


要大家繼續吵就是你的目地嗎?事實上我不敢要求超車道淨空,只是後面有更高速車時讓一下會怎樣嗎?
依小弟一個月南北來回少說兩趟基本上利用中外車道超車的次數也佔了很大部分;既然你不允許後方來車違規超速,卻默許這些車利用右側車道超速超車?

一個小時換十次就暈的話看來不是行駛國道次數少就是車速相當慢(小弟並不指您佔用超車道)這跟路權實在是沒什麼關係, 就一條國道大家路權不是都一樣嗎?您真的要另開一版討路權,小弟也不會勸阻

有些事您自己都說不可能了,駕照重考,您說可能嗎?開內車道沒犯天條,同理,開120就犯天條嗎?連禮讓一下都不願意還要說尊重?後方來車閃燈其實難道不是一種禮節、尊重?為何總是要被解釋為挑釁
im lovin it~ wrote:
要大家繼續吵就是你的目地嗎?

你講贏了又怎樣? 講輸了又怎樣?
對不對?

最後是不是應該以高公局人員的解釋說法為準?
我會參考他們的說法。

hjfrank wrote:
你講贏了又怎樣? ...(恕刪)


又要拼什麼輸贏? 何必
您也講到重點了! "參考"

小魚0309 wrote:
好問題!大家繼續吵吧...(恕刪)


我真的是一直這樣超完車就回到中線耶@@
除非各車道都是滿滿的車
im lovin it大大
我的目的當然不是讓大家繼續吵,但是只要有關內車道的文,不都是這樣嘛 @@

我的回文沒有提到一句不讓道,煩請看清楚我們再來討論
我主張的是可以最高限速開在內車道(最高限速認定-->車速已經贏過99%的車,高公局的測速槍我不可能隨時借到,但我可以要求自己不擋道)
前提是後方遇到更高速的車,需要讓道
開版爭路權文我當然不會開(那句話只是玩笑話),開在這有用嘛?
要就直接跟高公局反應了,直接問官方回答

我的問題就只有一個,請問開最高限速的車該何去何從?
可以不壓迫比我慢速的車又不擋到那1%比我快的車,這種車道在哪?

其實我超完車也是會回中線道,但是自從看了內車道爭議的文章,
我完全不知道我如何維持110~120的時速開車了
理由如同上述,用最高限速(不管110或120)開車不管怎麼開都錯
老實說我通常都是開115~120的,被擋道的機會也很高
車流量不多時我也可以維持在中線道,開國3我都開外線道呢
但問題就是上國1都是上下班車潮,不能說壅塞,但也沒辦法讓你用最高限速在中線道
中線道放眼看去都是綿延的比我慢速的小車,我真的只能嘆氣了...
要嘛就是切左線再切右線一台一台慢慢超,要嘛就減速加入中線道的行列
我不想去擠他們,又不能開內車道,我能怎麼辦?
小弟覺得這問題是無解的,內側車道是"超車道",超車後應該回到中線或外線車道,但顯然很多人不知道,或者當做沒看到,一上交流道就拼命往內線切,切到內線就慢慢開(沒開到最高速限),我每天都跑高速公路,如果開內側車道的駕駛都能保持最高速限行駛那倒還好,重點是有很多駕駛佔了內線又慢慢開,還跟中線併行,導致後面大排長龍,叭他.閃他都沒反應,想超車還沒辦法超,這種人才是最可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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