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請大家提供意見
謝謝各位
敝人妻子於紅燈停車時遭高市公車從後追撞
造成後車箱,損毀
當下該司機及其公司跑來協助處理的人員B君
希望能私下和解
但我們不同意,也請警察來處理。
之後我們回原廠估價
初估5萬多
經原廠與肇事者聯繫
肇事者隔日帶保養廠人員來察看
事後要求我們至他指定的保養廠處理
我們告知不同意,寧願法律處理也不至其指定的保養廠。
(因為他們說其保養廠找要18000元)
事後肇事者又來電同意修理,但希望我們要求原廠價錢再低一些
我也馬上請原廠與之聯繫
最後原廠也將價錢降至 42000元
也經其同意修理(電話中)
但隔兩日後
該公司B君來電,要否認肇事者同意修理的行為
且告知如堅持要在原廠處理,他們只能負擔 18000元的費用。
請教各位
1.我堅持要在原廠處理,不行嗎?
(因為我朋友也發生更嚴重的事,也到對方指定的保養廠修理,
最後表面是OK,車也可以開,但小問題一大堆,最後只好賤價賣掉)
2.我們在經其同意後開始修車了但現在其反悔,我們該如何做比較好?
如要走法律程式,我是該找司機或高市公車處或是兩者?
3.這段時間因敝人妻子需至不固定的地點與客戶討論
所以我們先承租一輛車子,這些費用可以追討嗎?
再次謝謝各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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