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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呼籲 酒駕肇事人 勇於出面道歉 並與我們一起 要求修改酒駕惡法

其實這些事情鬧的越大越久 對小妹妹的傷害也就越深 也越難走出這個陰影

但是如果惡法不趕快修改 未來酒駕案件一樣層出不窮 小妹妹每看到一次就會想起枉死的父母一次 實在是讓小妹妹情何以堪 而且她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所以務必要快刀斬亂麻 盡快修改惡法

另外希望肇事人趕快想辦法彌補(個人認為錢不能彌補一切 因為小弟也是在物質條件相對缺乏的環境下長大的 所以深深覺得有沒有父母一起陪伴長大才是最重要的) 不一定要靠錢解決事情呀 可以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然後以自己家族的力量 要求修改惡法 我想這不只是認錯了 甚至可以說是積陰德了 這就是對小妹妹最大的補償

全民反酒駕連署 請各位方便的網友 肇事當事人及家人 進來連署 一起為台灣的未來打拼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2012-05-03 15:48 發佈
交通委員會

第 8 屆第 1 期委員名單

王進士

李昆澤

李鴻鈞

林明溱

陳根德

陳雪生

楊麗環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蔡其昌

盧嘉辰

魏明谷

羅淑蕾

*請一人一信向上述立委要求修法

yrjack15 wrote:
交通委員會第 8 屆...(恕刪)


要官員有動作除非官員家屬或本身有傷亡.....不然他們管你去死勒

看胡市長老婆發生事情多久就修法了

真的是笑死人了!!!

Martice wrote:
其實這些事情鬧的越大...(恕刪)

這時候就知道死亡筆記本的好處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衷心希望葉家人 除了出面道歉之外 可以痛定思痛一起要求修改惡法 不然你的道歉實在很難讓人心服口服

實質的贖罪行動更是必須的 好比登報道歉並且強烈要求國會修改不知道落後他國幾年的酒駕惡法(聽說你們家在南部呼風喚雨 找一些熟識的民意代表出來要求修法不就行了)

如果惡法修改後 酒駕肇事率明顯降低 未嘗不也是功德一件
光看高雄市的飆車族橫行街頭~警察只會雙手一攤....還有警察大官去某家想溫馨喝春酒也沒事~花媽您在哪呀?
悠悠閒閒 wrote:
要官員有動作除非官員...(恕刪)

Martice wrote:
其實這些事情鬧的越大...(恕刪)


請問可以連署鞭刑通通過嗎?
並將其適用於酒駕肇事,性侵等案件。
我真的很期望有些刑罰來做嚇阻。
5D Mark III, 50mm f/1.8, 35mm f/1.4L, 135mm f/2.0L, 24-70mm 2.8L II, 600EX-RT

seraphimV wrote:
請問可以連署鞭刑通通...(恕刪)


痾 個人見解難度很高吧 台灣的國際關係有點特殊 很多重法的執行與豎立都會受到歐盟啥國際人權團體的壓力影響 政府為了拼經濟還有爭取國際外交上的發言地位 通常都會妥協

實在是應該延攬那些生活在理想國度的人權團體人才到台灣生活才是 看看現實與理想上的差異

總結就是狗屁倒灶啦 唉


yrjack15 wrote:
交通委員會第 8 屆...(恕刪)



建議把陳情書的後續在板上做個紀錄:
1. 何時寄給哪些立委?
2. 哪些立委於何時?做如何的回應?
3. 這些回應後續是否真的被落實?
大家應該很想知道那些立委是真的重視民意及正義.

Thomas9999 wrote:
建議把陳情書的後續在...(恕刪)


我是建議集中炮火到以下討論啦 而且小弟對法律一竅不通 實在很難有啥實質作為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717263&last=3562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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