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是這樣我27號晚11點多的時候~從坪林往新店
快到新店時~前方突然有落石落下來(落架局離大概只距離我1公尺吧)
(即使急煞車也來不急~而且地滑一定會雷禪)
所以只好騎過去(落石有大有小~我盡可能選小顆或是砂石的路線)
不幸的是還是摔車
剛好有蔡車經過幫我打了110(我手機沒戴)
結果警察來了以後~也只是拍拍照~要問他國賠的事他說不歸他管不關他管~要我找交通處理單位
結果我打去交通處理單位~他又推給養工處
打到養處他又說不關他的事(因為說算是天災??)
PS:最重要的是因為我手邊沒有任何可以照相東西~只有道場警員有稍微照一下
難道我就只能認賠嗎?還是有其他申訴管道
PS:還好那天地是濕的~如果地是乾的話~或是我騎快一點點50-60~我大概就被落石雜到頭部了
至於人損~因為摔車時我用護身倒法加上外套有點厚~所以都只有挫傷~不過外套和酷子都破了點
PS:外套很貴一件阿>"<
PS因為我習慣以~代替,所以請不要砲我這點XD
PS:又是PS哈~如果分區分錯的話可以請管理員幫忙移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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