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朋友在日前下班回家停車時發生了一起莫名其妙的事故.
地點是他家附近的封閉式私人管理停車場.
事情是這樣的,朋友的車位位置需要他倒車停入比較好駛,
當天在他倒車時,突然"碰"一聲,
左後方被一位機車騎士撞下去,
機車騎士看起來無礙(還是帶他去照了X光)
車子損傷程度:朋友的後保桿需要全換,還有排氣管也壞了.
摩托車輕微損傷.
當下就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的意思是希望私下和解,
但是他給我朋友的建議是倒車停車沒有路權,
所以一定是他錯叫他自己看著辦,
還舉例附近有人在路邊停車卸貨,
機車騎士自己不慎撞上去
卸貨的那位後來賠了幾十萬.
來威嚇朋友!!
所以後來就賠了對方修車,帶他去驗傷,自己車子自己負責.
小弟覺得有點奇怪,
停車場內不是本來就是要停車的,
何來沒有路權之說?
更何況那位機車騎士騎很快,
我想他是認為朋友倒車有看到應該會停下讓他
它可以由後面快速鑽過

結果碰撞上~
小弟的疑問是那位警察大人說的是對的嗎?
倒車停車沒有路權!!?
不知道板上的專家們是否可給小弟解惑!!!
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