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真是XD
從大直上大直橋回台北,我平常很守規矩兩段式左轉
可是昨天偷懶想說直接上大直橋好了
結果一個開BMW警機的警察給我在橋上攔我下來(倒楣)
他開我一張違規左轉,可是現在我蠻納悶的
警察們在執行情務時,都不用開專用警示燈的嗎(現在都這樣嗎)
那那些警示燈是做省麼用的(裝飾嗎、好看嗎)
我最討厭這種不依規定做事的人(雖然我違規)
可是我覺得在要開單之前先看看自己有沒有盡到自己該做的事
像這樣我可以申訴嗎
雖然我有違規,可是警察也是違規在先啊(不依規定開警燈)
請各位解答
benkang wrote:
昨天真是XD.....從...我最討厭這種不依規定做事的人(雖然我違規).....(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