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討厭那種完全不符合規定....規定要有鮮明機身,黃黑條紋.....很多就是塗成墨綠,迷彩,不然就是很破舊!!甚至放在橋墩後方,樹叢間,避車彎內.....擺明不想讓人看到~那樣不算偷拍算什麼!只會指責別人的違規,不想想自己的行徑,如同上樑不正卻指責下樑歪,還推說是兩件事只問下樑有沒有歪.....這樣其實是不對也不符合公平正義更何況,所謂的違規在先.....其實速限也是她們定的,故意訂低一點就可以算你違規啦!!球員兼裁判,警察兼法官.....那還玩什麼?? 就是搶錢啊~所以不要怨了,會抱怨的就表示你是社會中的弱者強者是不會抱怨的!!
jarome wrote:我是討厭那種完全不符合規定....規定要有鮮明機身,黃黑條紋.....很多就是塗成墨綠,迷彩,不然就是很破舊!!甚至放在橋墩後方,樹叢間,避車彎內.....擺明不想讓人看到~那樣不算偷拍算什麼! 之前有立委找出居然有一些測速照相機並未通過定期檢驗雖然未必沒通過定期檢驗的測速照相機照出來的速度會有太大誤差但是沒通過定期檢驗的測速照相機 和沒驗車的車開在路上有何兩樣沒驗車的車開在路上 警察或監理單位會開你罰單那沒通過定期檢驗的測速照相機 誰開罰單呢好,如果有罰則 那麼因為保管單位該驗未驗 罰單是該由保管單位出還是保管人呢如果由保管單位出 羊毛出在羊身上 還不是納稅人的錢出不反對執法 但反對柿子挑軟的吃或爭議路段的選擇性執法
jarome wrote:更何況,所謂的違規在先.....其實速限也是她們定的,故意訂低一點就可以算你違規啦!!球員兼裁判,警察兼法官.....那還玩什麼?? 就是搶錢啊~ 好家在你沒有說法律是他們訂的,我犯法幹麻把我抓去關.球員兼裁判,警察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