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認定

請問各位網友,關於肇事逃逸中的"肇事"要怎麼認定?我有一個朋友開車經過十字路口,垂直方向來車因路滑煞車跌倒,因為完全沒有碰到,所以我朋友覺得跟他無關就離開了,這樣算是肇事逃逸?
2012-03-02 0: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認定
如果對方(滑倒傷者)向警方報案,舉報你朋友肇事逃逸

警方依法會進行調查,
包含(路口監視攝影、車身碰撞痕跡、目擊者口述等等,如果你朋友車上有行車紀錄器更好)

但這僅是調查,並非肇事逃逸成立,如果事後證明你朋友沒有肇事
那就一切OK
但是調查過程中,的確有些時候要配合警方調查
這一點倒是有點麻煩,不過警民合作,也是舉手之勞

-----------------------------------------------

如果有任何肇事,請勿移動車輛,更不能離開現場
我同事在市區內肇事(擦撞),因為擔心交通阻塞,離開主幹道,到前方紅綠燈迴轉回現場路肩
雖然整個過程中,都沒有離開現場太遠(視線內)
但是因為沒有告知另一方,就繼續前進
對方不爽,警察來的時候,多告了我同事一條肇事逃逸
因為車子不在原肇事位置,且在對向車道路肩,算是已經破壞了原場證據

這肇事逃逸....還真的成立了

慕尼黑啤酒肚 wrote:
如果對方(滑倒傷者)...(恕刪)


謝謝您的解說,但是我的重點是怎麼樣定義"肇事"?有什麼依據?怎麼樣才可以定義有肇事?誰可以評斷有肇事?在我的認知,我又沒碰到你(兩車距離10米以上),你摔車是你技術爛加上你倒楣.

miller-tai wrote:
謝謝您的解說,但是我...(恕刪)


那是個人認定

法院不採用


會先看監視器的畫面

萬一沒有的話 才是找目擊證人

基本上兩造的說詞都不會採用
肇事的認定, 不管你有沒有過失,
只要有致人於死傷, 又他造與我方有最接近之關聯,
那怕是沒有撞到, 都有可能成立肇事~

主要是在於證據的部分,
如警詢筆錄, 路口監視器, 目擊者之供述, 私人行車紀錄器之影像...等

主要還是法官的心證與認定事實的立場為主
aa863063 wrote:
肇事的認定, 不管你...(恕刪)


謝謝您的解說,我本來以為法條這種東西應該要有很嚴謹的定義,現在看來似乎是隨人亂扯?

肇事的認定, 不管你有沒有過失,
只要有致人於死傷, 又他造與我方有最接近之關聯,


如何定義最接近之關聯?今天我跟大家一起騎在路上,這時候路邊的一頁書突然施展"天龍吼"結果我旁邊的那傢伙膽小嚇到摔車死掉了,那不就變成我倒楣?問題是你膽小關我什麼事?我哪有肇事?沒有跟他一樣嚇到摔車就是肇事?

那怕是沒有撞到, 都有可能成立肇事~

這就更誇張了,哪天一個路口四下無人,我站在路邊看風景,突然有人從我面前騎過摔倒,我就肇事了?


主要還是法官的心證與認定事實的立場為主

這種方式最爛,我們根本不知道法官是什麼東西......唉!

原來要定人入罪的東西,是這麼的不嚴僅......
我又對另一個名詞感到疑惑,什麼叫酒駕???
我覺得要先定義什麼叫"駕"!
然後才能以酒精濃度超過多少還進行這樣的舉動,稱為酒駕!
請問我喝了酒,推著機車在路邊走,這樣算酒駕嗎?當然不該算,我只有酒推呀!
請問我喝了酒,在路邊立中柱摧油門,這樣算酒駕嗎?當然不該算,我只有酒摧呀!
我還是覺得,要定人入罪的東西要很嚴謹!
"肇事"之成立為發生原因與結果具有因果關係即可,非以實際碰撞事實認定交通事故與否。

惟肇事後"逃逸"則需行為人主觀上"明知"肇事加上逃逸行為。只是行為人既無碰撞事實如何舉證其"明知"自己肇事?這舉證可有得舉了,最終仍待法官心證。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