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最右側車道打算右轉進入加油站 但前方有車輛打著左轉方向燈靜止著(應該是要待轉或迴轉)
但應和本事故無關(當時車流擁塞) 而我打了左轉方向燈慢慢要變換車道超越前車再右轉 車頭略出去後(約50公分吧)但車多只能極慢向前 左後方一輛OUTLANDER可能不想禮讓稍微往左偏些要超越我於是發生擦撞啦!
對方是公司租賃車的OUTLANDER 右前輪輪拱前方到副駕車們有些擦傷(似乎有小凹陷) 我則是保桿約有10元大小破損 左前方向燈殼破損並被勾出(我是1998年GOA COLLORA 幸好還會亮) 當時時速我約10公里 對方說約30初 擦撞後雙方還稍微移動了一點 而警察剛好在右前方馬上走來處理 做完筆錄後各自拿了張單子離開派出所(對方應由保險公司處理 我則只有強制險) 請問接下來流程是如何呢? 警察說會直接送鑑定 費用由肇責多的出(不是應該先由交通大隊初步判斷肇責各佔幾成不滿再送鑑定嗎) 爬文過後發現似乎變換車道錯比較多
所以應該要認賠了 但還是想詳細了解一下做法學起這個經驗 請各位前輩指導(另外看其他事故似乎都是回覆原狀就好 所以對方的擦傷應該不會需要把前葉子板和前門都換掉吧 燈殼+保桿勝過鈑金也太誇張 還有對方有可能會要求都回原廠處理嗎 還是能在一般保養廠鈑金和烤漆就好 而且會要賠償對方營業損失嗎)拜託各位幫忙解答啦 先在此謝過 希望總金額能在1萬內
另外附上簡圖 我為右方車 紅圈為受損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