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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大家有遇到過莫名其妙收到一些停車位未繳的通知單(不是詐騙郵件)
確想想又沒多少錢...就算了...拿去7-11繳一繳就了事的狀況?


最近老弟也發生了一件這樣的狀況...特地請他把所有的來龍去脈寫完...
申訴...還是有用的...別姑息養奸哩~ 請看以下的分享:

鄉親啊!!~~別忽視您的權利喔-小侯奮戰桃園縣交通局實錄
話說今年度(95)11/17星期五,跟老婆下班買了最愛吃的滷味、花生豆花、鹽酥雞、炒飯等等的~~族繁不及備載,準備大啖一番,誰知竟然接獲一件令人不悅的事情,嚴重影響到吃美食的心情………唉……
回到家中,樓下開信箱,看到一封粉紅色郵局通知的掛號信件,上面寫著小侯的全名三個字,當下老婆就說:「喔!!~~~你又違規了,應該又是罰單吧!」。
我就接著說:「哇哩咧!該不會是上次在承德路上百齡橋前狂飆180的時候被測速拍到的吧?」,因為隔天放假,只能等星期一一早去郵局自首了。~~快到重點了~~

§事情開始§
11/20星期一一早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去郵局領了這封"應該是罰單"的掛號信件,打開信件一看……疑?怪哉!信件上寫著“桃園縣政府交通局”寄來的,我開始回憶這些日子以來有去桃園做了啥事情嗎?打開信件一看寫著
停車日期:95/10/10 停車時間:09:27 停車地區:中壢區元化路

哇哩!現在是怎麼樣?本人連中壢區元化路在哪裡都不清楚,而且停車時間早上9點多,根本還沒起床,95/10/10我到底有沒有去中壢,努力的回想,這天我到底有沒有去中壢?想破頭就是只記得那天是XX黨要去天下圍公而已
因為逾期未繳需在11/28前繳納停車費60元另外再加工本費50元,總共110元,接獲繳費通知單如下圖1:(以下所有的圖片內的當事人人名與地址有稍微處理過...)

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1

§決定投訴§
11/20星期一一早接獲這種莫名其妙的郵件,相信是任何人都會不高興的,當下馬上決定找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申訴案件,老婆說到:「110元繳一繳好了」;同事也說到:「才110元繳一繳算了啦!」,還說:「這種案件申訴,政府不會理你的啦!」。
應該蠻多人都因為罰款金額小或是受了點小小的委屈就自認倒楣,花錢了事,但豈可姑息養奸,就憑一個理字,我選擇申訴看看,甚至還跟同事及老婆說:「若對方真不屌我的話,我會親自去桃園縣政府交通局拜訪一趟」,大家都笑了說:「小侯這樣不划算吧?搭火車或是開車過去都遠超過要繳110元的罰款耶!」,我就說要不就找水果日報來LDS(攪豬屎)一下。
於是先上桃園縣政府交通局查看如何申訴流程,當下才發覺有些複雜
因為啊!當初判定是在中壢區元化路停車的,而中壢區竟然歸在新竹區監理所底下,
新竹區監理所包括新竹市、桃園、中壢、苗栗等四所監理站,很怪吧!!
http://www.hmv.gov.tw/sch_guide.asp
所以變成找到新竹區監理所然後下載了相關的陳述單,備妥相關資料文件
陳述單、繳費通知單、行照及駕照,然後寫下你那動人的陳述內容,諸如大人冤枉啊!等字眼。如下圖 2(行照及駕照也是必要的證明文件):

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2

陳述單內容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陳述單,如下圖 2-1(重新Key過再抓圖給大家瞧瞧)

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2-1

之後就去郵局寄出上述那四樣東西(陳述單正本,繳費通知單、行照及駕照影本),
直接寄到中壢區監理站,而同一時間透過Mail發送一樣的信件給新竹區監理所,等候佳音吧!

§相關單位的回應§
11/29星期三,先是收到了中壢監理站的來文通告,寫明了因車籍資料屬於台北市,所以轉交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處理,欸~~我車車在中壢被開單,轉交台北市處理,覺得怪怪的耶!表示受理此案件如下圖 3

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3

同一天又來封掛號信件,去郵局領取後,打開一看是新竹區監理所寄來的文,也是說事情已交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去定奪,開始讓我懷疑相關單位在玩踢皮球的遊戲,如下圖 4

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4

過了一個星期,在12/05星期二,桃園縣政府交通局也發了份文來,裡面寫到依據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定後,由桃園縣交通局受理辦理,而路邊抄牌是委託給一間叫做巧比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承作的,於是乎叫我耐心等候,會請巧比公司重新核對當天抄牌有無錯誤,如下圖 5:

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5

§真相大白、洗清冤枉§
又等了一個星期左右,終於在95/12/12星期二,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發文告知:「經查核委外經營管理公司查與巡場員登記之車種、車色不符,本局同意撤銷此一罰單案件」,如下圖 6:

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6

小侯當場淚流滿面後,轉而喜極而泣。
終於還我清白囉!

§後記§
雖然我還是花了一筆當初寄掛號信件的費用32元
,不過就是感覺蠻高興的,
總比繳一筆莫名其妙的110元要來的高興
至於小侯我到現在還在考慮要不要連這32元的費
用再來去給他申訴一下,哈哈!!

該堅持就要堅持,申訴110元停車費討公道
#7

從最原先同事說這種案件政府不會受理、會推來推去、要不就是堅持是我們的不對等等的話語,我都當沒關係啊,反正申訴看看,也當作個經驗,以後碰到事情更知道如何去處理。
隨著相關單位的一一來文,我發覺還蠻有趣的,也不覺得煩或氣,靜觀其變吧!
95/11/17一直奮戰到95/12/12歷時快一個月,最後終於獲判無違規!雖是小小的事情,但也能快樂個好一陣子。

有時候大家會對政府失望,都是因為以偏概全的觀念,大家說怎麼樣,久了就影響到自己也覺得公家機關一定是那樣的,然後碰到事情就唸政府如何如何,如果試著跟他們打打交道,公家機關作事情有一定的流程,文件的往返過程繁瑣也是必經的過程,只要在適當時機作出一些適當的動作來,忍一時風平浪靜,等個一些時日能還我清白,這豈不更能享受到那種箇中滋味嗎?會發現還是有真理存在的。
希望大家在往後如果有受到不合理的待遇、不平等的對待或是冤枉的事情,勇於透過正常管道去申訴一下,外國人很重視這方面的自身權益,台灣人的個性比較無所謂、算了、不用斤斤計較之類的或是說忙啊、沒時間處理等等的話語,只要肯作沒啥會阻礙您去作的。

最後記得…………
下一屆里民代表請投給35號小侯,我一定會為民請願,服務大眾的啦!

轉刊載:老哥-小雨
2006-12-14 22:24 發佈
我上次在台中市停車,結果時間給我開錯,要我多付二個小時的停車費
打電話去申訴,結果官方要我自行負擔,他們自已會檢討
真是的,這就是我們的公務人員及機關,無言
Eddychiu wrote:
我上次在台中市停車,...(恕刪)


嗯嗯
發生這種事情...
的確是很無力

小雨
謝謝大家的資訊分享^O^
真是替你高興,
這真的不太容易成功,
還有你那32元可以申請國賠~哈
登記35號小侯就是我本人
為民請願,任勞任願

我想這種事情大家可能多多少少有遇過類似的狀況
有時候無言或是無力或是一昧的幹譙
還倒不如去申訴或是當面說出來的好

就算不成功,最起碼也可以當成一種抱怨,一種情緒的宣洩
總比一直悶著來的好喔
hochia wrote:
登記35號小侯就是我...(恕刪)


其實錢不是問題,有的時候就真的只是爭一口氣。
事情也是可大可小啦!
不過樓主的精神真的令人欽佩!!
現在停車逾期未繳,已經修改的較為人情,不像之前過期就只能等罰單
逾期?(忘了)天內還可以在指定幾個停管處繳交停車費,不用等通知單(加手續費+50)

之前曾在南崁工作過, 桃園縣政府委託民間業者辦理路邊停車收費, 績效真是驚人. 暫停不到三分鐘馬上被開單. 之前好像還發生過繳費糾紛, 不過已經很久沒去這些地方了. 但給我的印象, 真是.... 賺錢第一阿.
樓主...幹的好..........自己權益不要睡著了.....110不是大錢....但是卻反映出外包公司與主管單位的心態與業務執行能力....只要自己沒錯...就力爭到底

越來越多中府單位外包業務...由外包商請工讀生負責輸入.....一旦事情多難免會出錯....所以後收到罰單要確認一下再繳費
chujy wrote:
之前曾在南崁工作過,...(恕刪)


因為南崁地方小,收費員眾多...

之前也是在此地工作,因為知道晚上7點~隔天早上8點不收費,下班回來就停在停車格裡,結果隔天8點03分到,就看到一張停車單,上頭寫停車記錄時間,8點01分...

真感謝收費員幫我顧車...

還有一次,正準備要停進去停車格裡,收費員就馬上騎著機車,趕過來說,先生是不是要停車,要的話,我要開單子了,我咧,我車都還沒停好,這麼急著開單子,怕我跑掉啊...

南崁常常一條路上有兩個收費員,各佔據一邊,尤其是在蘆竹鄉公所前面那條路,所以鄉公所有車位的時候,我都會停進去。因為全天都不收費,不過我只停晚上,白天還是要給洽公的民眾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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