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車如何取得行使優先權(有突發事件或亟需跑醫院)

請教各位大大,
我非飆車族,但是否有相關法律提示,自用車如何取得行使優先權??(有突發事件或亟需跑醫院), 像是拿手帕在車窗外揮啦....
2006-12-08 13:09 發佈
咚咚強強滾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我非飆...(恕刪)


建議直接CALL警察或者救護車吧, 高速行駛出事或者被抓, 有再急的事情一樣你錯!!
真的要開快, 那就拼命閃燈按喇叭吧.
Live Long and Prosper!!
如果有很急很急的事 像隔壁要生了 可以CALL警廣請警車幫你開道

想拉肚子應該就不行了吧
強強滾大大...
政府應該不會開放給民眾有這種權利的啦...
一但開放了,這世界就大亂了...
再說,如果開放...
那大家都要坐自己家裡的車啊...
誰要坐救護車...
呵呵....
覺得說的不錯的話,請大大們不吝嗇給個分嚕~ ^_^
台灣應該沒有類似的法律...

撇開超速、危險駕駛等....罰則不提,
為了自己、需救援的人 還有周遭人車的安全...
除非不得已...要不然叫救護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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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個我就痛啊 ~~

女王因有習慣性下巴脫臼的問題,所以平常都會注意不能吃硬的東西、打哈欠也不能張大嘴;話說月前某一天就是不小心又脫臼了,我只好自己開車載她就飆去醫院掛急診囉,一路上超速、超車還加上闖紅燈 ....

結果就是收到兩張紅單囉,闖紅燈 + 超速;雖然心痛,但也真的不得已啊,這個也不太好意思叫救護車;

不過我車也開的心驚膽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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