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上違規事實寫 [降低車身經會同駕駛人丈量車頂至地面1.33公尺]
違反的條例是18條,必須去監理站驗車罰單金額是3600
我不應該簽罰單的,因為警察只是用捲尺大概的量一下而已 ,經我詢問條子竟然說車高要140公分,顯然條子也不是很清楚(PS:我也不清楚,不然不會笨到簽罰單
)按交通部91年9月2日交路字第0910008511號函規定
「車身長度500公分以下車高誤差為正負2%,500公分以上為正負10公分,總誤差不足1公分者以正負1公分計。
我的車原廠規格是車高1370mm,換算誤差值並四捨五入誤差值是3公分!那超過一公分竟然要花我這麼多錢

所以大家請記得查一下自己愛車的誤差值,並量量看車高是否符合
還有中華民國汽車精品改裝協會的交戰守則請印下來放車上,最近條子搶業績大家小心
PS:純分享經驗,請勿筆戰請勿回文你可以不要亂改裝或死飆仔活該!等等無意義回文,因為小弟我不飆車改裝的只是增加安全性的東西,只是想平安回家而已!
PS:突然驚覺好像發錯板!若可以的話請幫我移到小惡魔的動力研究室,真是不好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