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幾分鐘前
我在回家巷口的一個紅綠燈口
跟一台沒有裝照明燈的腳踏車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無大礙
事情是這樣發生
當我要左轉進巷子時
有確認沒有車子
才轉進去
突然我的左後車門被一個年輕人騎腳踏車撞上
左前車門沒事
左後車門有2 3道明顯的刮痕
(剛拿蠟去打發現有一條是打不掉 唉)
當下就下車跟年輕人理論
可是居然有路人質疑是我的問題?
想請問大家
這種情形到底是我錯
還是對方錯
若叫警察來處理
對我是好還是不好
如果是我錯
也歡迎大家用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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