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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壞人---車被砸

故事內容:
深夜11點左右,在二號高速公路,就是東西向機場聯絡道,此處只有單向二線道,外線一台龜速車巡航中,我與一台拖板車並行,拖板車想超龜速車無視我的存在硬擠內側車道,我只好重踩煞車狂按喇叭(只差一點點就被它的拖板掃到)。等他超過龜速車之後,我也很快的超過他。後來我下了南桃園交流道剛好遇上紅燈停等,等紅綠燈你會幹麻,大概都是看著紅綠燈發呆,等綠燈吧,這時忽然有人拍我的車窗想開我的車門,手上拿著長長的鐵棒,我一看後視鏡,竟是剛剛那台拖板車,我也不想跟他囉唆(反正也打不過他,車上沒武器),雖然還是紅燈,油門一踩,準備脫離是非地,沒想到這位壞人鐵棒飛出,將我的後檔玻璃及C柱板金敲爛。遇上這種倒楣事不知各位大大會如何處理?我是繼續往前開,到下一個路口迴轉,跟在這位壞人車後,拿起手機打110報警,將車號清楚的告知110,沒多久轄區派出所就有人來處理了。

警方處理:
依車號查詢車行及司機,對方不承認該車曾行經該路段,表示當日該車進廠維修,所以就是撇清關係。調出路口監視影像後,指認出該車並清楚辨識出該車車行及車牌號碼,但沒有拍到壞人動手時的畫面(在鏡頭外),因光線很暗,我也無法辨識對方長相。因為對方不承認對手並撇清關係,求償無門,只好在派出所做筆錄將經過及監視畫面紀錄下來,準備向車行提出損壞賠償告訴。

保險公司處理:
我的車一年多,第二年保乙式,保險業務說此案不算車禍損失,不打算出險,也就是不賠啦,心理真的很X,本想說先出險修一俢,讓保險公司去代位求償,免的我還要花時間跑法院,但現在好像沒那麼好辦,還在與保險公司"喬"當中。

像這種情況,保險是否真的可以不賠,繳了這麼多保費,出了事卻不賠,真雖。
如果保險不賠,我該怎麼辦?告那個壞人也不知道告的贏嗎?因為只拍到車牌,並沒有拍到他動手。

像這種情況,好像記車號打110沒什麼用處,無法證明什麼,並無法給受害人什麼保障。

經過這件事,學到一個教訓---等紅燈時要多看看後視鏡。

若是同情我的遭遇,加個分吧,謝謝。
2006-11-20 11: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壞人

如果路上要跟人輸贏
就算下交流道, 在確認 100% 脫身之前, 不能鬆懈的...

要就比硬, 不然就比誰跑的快...
說真的....有夠誇張的
要是我....可能也會不知道怎麼處理了
至於保險理賠方面我想你已經保了乙式險就看業代幫不幫忙了
乙式記得不一定要車碰車而且不一定要有報案紀錄(我不是很清楚)
說真的警察也只能找證據來處理事情....
想看看板上的眾多前輩們有沒有什麼更好的建議如何處理這種事故
我覺得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如果沒在車上放把槍,出門在外還是要低聲下氣些...,這個社會瘋子蠻多的,尤其在馬路上。
對兄台的遭遇深感遺憾,換做是我在當場,可能還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
剛剛稍作思考,是否有幾個方法可行:
1.先將車門上所、撥打110,告知情況。
2.若是有數位相機之類的,開始攝影以及拍照。
3.車上若是有武器者,先準備一下。

其實,若是自己覺得拼不過對方,其實以上的3點都只能是個亡羊補牢的行徑,畢竟現在還是惡人當道、弱肉強食的世界。
撥打110以及攝影都是盡量來找到些證據以及通知警方事情發生,畢竟警方還是要以證據辦案,唉~~沒辦法!
至於武器的準備說真的也只能在你比對方強(人加武器)的情況下有喝阻效用,不然打起來其時候果還是很可怕的(可能為了這種鳥人、鳥事送命!)。
其實我也曾碰過類似的事件,但是對方是從前方來(攜帶棒球棍),我一面倒車幾公尺,也一面考慮是否用車衝撞他,畢竟我可不想車被砸、人被打傷,好在對方也放棄了(我躲在車內不敢出來,還一直想若是他衝來,到底要不要撞他?),於是也能好好的活著跟大家說這一段經過。
不知是否有網友能告知,若是當時我真的衝撞他,法律上的責任應該如何負起?是自我防衛嗎?還是鬥毆?
他的兇器有指紋吧 叫警察拿去驗阿 至少跑不掉吧
bosswai wrote:
他的兇器有指紋吧 叫...(恕刪)


凶器可能已經不在車上了
另外搞不好到案時駕駛已經換人出面了
另外就算她車上有所謂的凶器
上面有駕駛的指紋
也必須要受損車輛版金部分有辦法找出工具痕跡證明相符
頂多頂多把證物蒐集送刑事局鍵識科查處罷了
總之真的很難....我覺得
所以看看有沒有人能夠提出更好的處理方法
viajoyce wrote:
對兄台的遭遇深感遺憾,換做是我在當場,可能還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
剛剛稍作思考,是否有幾個方法可行:
1.先將車門上所、撥打110,告知情況。
2.若是有數位相機之類的,開始攝影以及拍照。
3.車上若是有武器者,先準備一下。



基本上, 留在現場先"被害"然後再尋求法律途徑是最沒有效率的作法
這種情形能閃先閃, 先求人車完好最重要


以前年輕血氣方剛的時候只有一個想法:
下車找對方第一件事就是先要一隻手, 後面再講

為什麼?

因為你不狠一點, 就是你被要一隻手, 然後回頭上法院慢慢告
告贏了又怎樣? 失去的是無法彌補的!!



奉勸這種場景, 要就比硬, 不然千萬不要傻傻鎖車門留在現場, 樓主油門一敗是對的; 否則車窗被敲破之後慘案往往緊跟著發生
切記


回到上面樓主的情況
沒有目擊證人, 那就認了吧
我覺得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卡車、拖板車之流的還是讓一點比較好..@@

之前有次也是在中山高上白天突然下起超大的豪雨,雨刷調最快、大燈、霧燈全開,前擋還是模糊的一片,不過當時小弟車速也不算慢,約莫80KM/h,也是要超車所以換到內線車道,沒多久就從後視鏡看到一台拖板車從後方沿路一直超車,當然也從旁邊的車道超過我的車,從旁超過我後他瞬間又要切進內線,我我當下也是煞車加按喇叭,於是他像神龍擺尾般的又切回原車道...(他沿路幾乎都這樣超,拖板車的循跡性有這麼好嗎..)

後來他就一直開在我右前方,車速沒那麼快了,我也不以為意,結果過沒多久他又突然用一樣的招式,而且也不知道是故意還是怎樣,他神龍擺尾切出去後又壓到超大的水坑,所以一道噴泉就噴到我的前擋了,我當時完完全全都看不到前面,只有急煞,而且緊握方向盤(我超怕打滑的),老實說,當時心裡只有阿彌陀佛了..後來那台拖板車就長鳴了一下喇拉,然後揚長而去,剩我自己在車內對自己收驚...
LEi wrote:
如果路上要跟人輸贏就...(恕刪)


同意這位大大說法~
要是我的話 他砸到我的車子或人
我一定開車x他~ 我不甘願讓這種人繼續霸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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