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求助]請問有人車禍申請過調解的經驗嗎?

小弟不幸。

禮拜天的時候發生了一點小車禍。

筆錄、報案等都有做。

對方的機車先違規騎上快車道、然後跨越雙黃線逆向騎上我的快車道撞到我的車。

溝通破局。

對方說:我們逆向了不起被開罰單,你撞到人就是你不對,我們人受傷還要賠你喔。


我想只有走上法律途徑了,車修一萬多也不是小數目。

想請問各位,有誰有類似申請調解的經驗嗎??

有什麼是必須注意的???

2006-11-09 12: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經驗
調解要看地點,如果是在對方的地盤,你也不見得討得到便宜!
他們人有受傷,那是比較有利的!因為很難判說你100%沒責任!所以上法院你也不見得就一定贏!
發生事故,就要有認賠的打算,不然就買份保險,出了事讓保險公司來處理吧!
看到自己的相片.....哇哩累..肚皮會不會太大了點??我要改名了啦!看到我,請叫我歐吉桑!
kitty&wally wrote:
調解要看地點,如果是...(恕刪)


對方的醫療和機車損毀有我的強制險跟任意險負擔,幾乎不用付錢

我的車損對方還不願意負責....

我一路直行,車速40以下。

對方搞特技突然從雙黃線殺出

這樣子我還有責任的話....


那只能說惡法害人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本人對任何參考本文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有保丙式
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對方的機車先違規騎上快車道、然後跨越雙黃線逆向騎上我的快車道撞到我的車"
"對方說:我們逆向了不起被開罰單,你撞到人就是你不對,我們人受傷還要賠你喔。"

對方這種無法無天的態度, 要是我絕對100%跟他求償


先跟保險公司知會一下,辦出險 .
這個很重要,過一個星期,保險公司就不理你了.

剩下的看這裡
我的撞車全記錄

簡單的說,
1)不要私下妥協, 要談,去調解委員會談
2)任何承諾都要白紙黑字
3)如果你的損失不多,就算了.(辦出險,車子修一修就好了)
等對方來告你, ,要爭一口氣的話,我精神上支持你.
4)不要動用地下法律,會把事情弄的更麻煩...

要耗的話
先去申請鑑定,再去調解會,不成才上法院
鑑定報告下來,就一翻二瞪眼了,通常是三七分帳

祝你早日解決....
如果上法庭的話
教大大一下
你要告訴法官
由於對方這危險的騎乘方式
太過於突然

讓我"不及反應"及"不及煞車"(意謂太突然了,連做反應的時間都沒有了)就撞車了

注意
千萬不要用煞車不及(這代表你有煞車動作,只是有可能是你速度快到你煞不下來而發生意外)

希望這對你有用
申請調解

找有力人士最重要[黑白通吃]

以我的經驗

我找的人是立委對方找的是鄉民代表[結果還是同一掛]

調解委員[市民代表]剛好認識我朋友

對方鄉民代表自動打對折價錢

那時我朋友的背景[我在的地方有混的都要給些面子]

所以我沒受到對方的黑的問題

㊣豬的頭 wrote:
如果上法庭的話教大大...(恕刪)


個人認為調解委員會通常只對君子有效
所以最快最省事的方法就是出險
習慣了你的聲音, 你的氣味, 你的存在...連思念都變成了習慣...
"你撞到人就是你不對,我們人受傷還要賠你喔"
台灣法律最有"人情味"的地方,撞到人永遠不對,莫名奇妙!
另外
台灣的法律之下,大車和小車發生事故
大多都是大車有錯(大撞小就是大的錯)
如果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處理吧
畢竟我們可是有付保險費的!
車禍發生時切忌不要隨便和人家"私下和解"
也千萬別再警察來之前"離開"現場
一定要有公正機關(憲警)處理的記錄
如果先"私下和解"然後"離開"現場
對方可是有機會告肇事逃逸!
畢竟人人都有口,說也說不清!
懂得保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