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一下, 我不是汽車高手, 我平常都在單車版混, 但自認為車子開得還可以...
前陣子因為帶著家人去歐洲自助旅行, 去法國看了環法大賽(Le tour de France), 接著巴黎玩了三天, 再租一輛車從巴黎經利曼(Le Mans)開到聖米歇爾山(Mont St. Michel), 再沿著北邊開回巴黎..
到了荷蘭的阿姆斯特丹, 又去租了一輛車, 開到鹿特丹看風車, 也去海牙看小人國, 更殺到比利時的布魯塞爾, 5天開下來至少也有1500公里了, 車子在歐洲的E(A)字頭的高速公路, 或是N字頭的快速道路, 以及D字頭的鄉間道路都開過了, 回國之後, 因為陪太太回娘家, 從台北開去台中, 馬上一整個不習慣, 後來和太太討論的結果, 得到以下的感想...
首先, 歐洲的高速公路, 絕對遵守最內車道是超車道的規則
不管是單向的5線道, 4線道, 3線道, 甚至只有2線道, 最內側車道永遠都是超車用的, 不能說完全都沒有車子在上面走, 因為要超車, 本來就是要走左側。而且, 當然也有車子在"超車"後, 繼續會在最內道行進, 不過, 他們都有一個共識, 就是會"讓"。如果後面的車子, 看起來速度比你更快, 前車會立刻向右側車道移動, 讓後車高速通過...
以我曾經開過的法國和荷蘭的E(A)字頭高速公路來說, 他們的速限是晴天130公里, 雨天110公里, 可是他們有一個觀念, 平時當然要循著這樣的速限下來開, 可是在超車時是除外的, 也就是說, 在超車時, 或是平時沒車, 沒有速限標誌, 沒有測速照相的惰形下, 開到140, 甚至150公里的比比皆是。這時, 空出最內側車道就是非常重要的, 因為, 隨時會有車子以更快的速度要超車...
回到台灣, 我在國道1號上開, 就會覺得很不習慣, 因為, 大家在限速100公里(或110公里)的前提下, 都不敢開得更快, 結果, 不管是幾線道, 最內側車道也是一堆車, 而所有的車子都因為基本的速限而擠在一起, 所以大家普遍的慢, 沒有流動。偶而也看到聯絡道的橋上, 掛著"內側車道為超車用, 請勿佔用"的布條, 結果, 搞半天, 完全沒有發揮作用...
台灣人開車普遍有幾個觀念: 喜歡穩穩地開, 卻不敢變換車道, 雖然在速限內開車是好事, 但是不懂得讓出車道, 讓後車可以用比較快的速度通過, 導致於後車永遠只能跟在後面, 加上大家沒有讓出超車道的觀念, 所以整體流動速度根本快不起來;更有甚者, 有的人有意無意地"死守"這個車道, 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就是不想讓你超過他, 有的車會提高速度, 卻有的車就是擺明了"要嘛你就走別道"的心態, 即使一旁的車道沒車, 他有變換車道的空間, 他就是不讓, 前陣子有人在內側車道故意開在救護車前, 或是常常聽到高速公路上的超車糾紛, 或許都是因為"讓了, 覺得沒面子"的關係。
當然, 我在法國, 從巴黎上高速公路出城之後, 也曾遇到因為車流量大, 還有車禍而塞得胡說八道的例子, 這時所有車道當然都是車, 這就不是本文討論的範圍, 但是在通過瓶頸點, 或是車禍路段之後, 所有在內側車道的車子, 第一時間, 都會向右側移動, 所以, 慢慢地, 大家速度一提高, 整個流量也變快了, 反正大家雖然在比限制的速度稍快, 到了適當的地方, 大家還是會注意, 因為, 安全還是最重要的...
所以, 以台灣的高速公路而言, 我認為大家(包括主政者和車主)真的要自我建立幾個重要觀念:
1, 速限雖然要遵守, 但是不要死守。請不要因為速限100或110公里, 就不敢再快了...
2, 請讓出最內側車道。讓可以開更快的車子先通過..., 其實, 這更可以衍生出, 不管你在那個車道, 除非是最外側了, 永遠請讓出你的車道, 讓後面開更怏的車先走...
3, 拉長車距是好事, 但是不要和前車距離拉得好長, 只敢在一望無際的視野中開車...
4, "讓"不是丟面子的事, 大家的前提是可以保持高速公路的穩定高速流量
以上是小弟的感想, 寫得不好, 還請見諒, 也希望得到善意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