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恐龍法官嗎?開車遭單車醉撞!轎車判拘役賠87萬

2011-06-27 17:47 發佈
這種事很難講~舉例來說

1.看到闖紅燈的就可以把它撞死?? 好像也不對
2.開車不小心撞死闖紅燈的就該賠償嗎??? 撞人的超衰的

怎樣都不對~只能說小心駕駛,看看路上有沒有白目突然出現

不要遇到最好,平安回家才是王道
台灣很久以前有美麗的福爾摩沙島,現在恐怕要改名為株羅紀公園.
好不容易有比較有理之判決,馬上又出包,為什麼呢?
騎單車酒駕撞車,居然是被波及者不對,真是無言..唉!
是不是在鼓勵社會大眾,喝酒駕駛汽機車犯法,喝酒騎單車便可天下無敵.
真是傲人的學歷,顯赫的經歷,考上當法官後,頭腦變的不一樣;是非辨識與眾不同啊!
監察院的監委們,該出來幹活了,再這樣下去....完蛋了...
因為事發地點不是在台北市,所以是正常的
車主說他是被酒醉的自行車騎士自己撞上來,不是開車去撞自行車的。
一審無罪,二審的法官判他行車沒有靠右(電視新聞有播,從涵洞出來,右輪都壓在白線上了,怎麼可能沒有靠右),還說他沒有減速;結果就是要賠87萬還不能上訴。
那個酒鬼自行車騎士的媽媽受訪的時候,完全不覺得自己的兒子酒醉騎車有什麼錯,堅持大車撞小車,大車當然要賠小車。

但重點是,是自行車自己撞上來的。

如果這種判決成立,酒醉的,發瘋的,想自殺的,有事沒事自己撞上來,都要經過的倒楣車主賠,有道理嗎?
這真的很扯
所以法官的意思是建議大家喝酒騎單車
受傷了還可以拿錢
不奇怪~~

我爸也是被闖紅燈的年輕人撞~~他車子已經過3分之2要到斑馬線~

那位年輕人(警察替代役)趕著回家吧!!

撞到車子右前葉子板~死亡!!!!

還不是判 我爸錯 要賠錢!!

重點事也發生在"台中"

~~~~~~~~~~~~~~~~~~~~~~~~~~~~~~~~

如果是我~~我還會叫對方賠我車子錢吧

法院諮詢律師:法律就是法律沒有什麼情理法~也沒有什麼道義責任 ~一切只有"法律"

但是判出來的結果?

我的話大概會跟法官說~~所以我騎車亂衝亂撞就可以要對方賠錢是嗎?

防摔衣等等穿一穿~就可以開始賺錢了...反正違規車子可多的很...




8803one wrote:
車主說他是被酒醉的自...(恕刪)

什麼樣的老母 養出什麼樣的兒子
目前好像只有有法規可以定 有牌的移動式機械的醉 沒牌的喝酒 通通無罪

我來騎腳踏車 選一台 倒楣的慢車 來去撞他好了 我就不用工作的要死要活
一年還沒賺到這麼多錢勒
這就是台灣,這就是台灣,這就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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