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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前往偵察庭需要請律師嗎?(以及一些車禍的相關問題。)

內容有點長,
希望各位有時間的話能耐心看完並幫幫我。
(註:我是男生,不是小妹。)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去年我開車在路上,
剛好那條路正在進行拓寬工程所以路寬及標示都不太清楚,
其實它只有二個車道,
但因為最右邊非常的寬(可以行駛一輛車,且路邊還有停車),
所以我誤判是三個車道,
我就白目得開在最右側的慢車道了(當時我以為我開的是中間車道)。

後來注意到前方有輛摩托車行駛在我右邊的車道,
就我看來他離我還有段距離,
所以我就想說保持目前車速超過他即可。
沒想到與他平行的時候就聽到碰撞聲了.. .. ..

後來我先確認後方沒有來車,
便立即往右停靠、下車察看,
而那位騎士已經倒在地上。
我馬上撥打119叫救護車和110報警,
同時一直叫那位騎士(我不敢搖他,怕碰到傷口),
但他都沒有回應我。

後來救護車將他送走,
警察也來拍照、詢問當時情況,
結束後我與趕來的母親一起前往醫院。

到了醫院等了大約一個小時都沒有那位騎士的消息,
後來幫我拍事故現場照片的警察也來到醫院,
告知我那位騎士傷得不輕(似乎有傷到頭部),
但因為他有喝酒(酒測值1.2以上),
所以我要跟他去警察局做公共危險罪證人的紀錄。

到警察局詢問完後,
母親便麻煩她的友人將我們送到醫院確認騎士的情況,
但因為騎士是在加護病房所以不得探視,
我們只有見到他的家人。
當時他們的態度都很平和,
並與我母親及她的友人聊了一下相關狀況。
最後他的家人說如果轉到普通病房可以探視了會再通知我們,
還安慰我說不用太擔心害怕。

過了幾天都沒有他們的消息,
於是我母親便打電話給騎士的家人詢問狀況,
對方卻說他已經轉到普通病房正在復健,
可能一、二天就能出院了,
最後我母親便麻煩他的家人如果騎士出院了、方便我們去探視的話再告知我們。
(中間的談話過程也很愉快,毫無爭執。)

幾天後母親再打電話給他的家人,
對方說騎士已經出院在家了,
因為他希望能在家裡過年。
最後我母親也說如果他們有空讓我們探視請務必通知我們。
(這時候溝通也相當良好。)

後來剛好卡到農曆新年,
我母親擔心他們家會因為過年繁忙、不方便我們打擾,
所以決定過年後再打電話約時間探望。
(因為他們家裡的人數滿多的,感覺較會重視新年,不像我們家是小家庭。)

農曆年結束,
母親再次打電話聯絡騎士家人,
對方態度卻大轉變、並用台語說:「你們不用來了,去看監視器,看你兒子開得有多誇張」,
他因為我沒有立即停車(懷疑我原本想逃)沒探視騎士且開車行徑誇張所以感到不滿,
接著說:「我已經申請調解也提告了,我很忙,沒時間二個分開弄」。
但我沒立即停下是因為我怕後方有來車所以先確認才靠邊;
我們一直想探視且麻煩對方方便時和我們約時間,
可是對方一直沒告訴我們住址、也沒主動連絡過我們。

後來母親去警局申請調閱監視器,
原先我行駛過程看起來無異狀,
但經過警員說明才知道那條路正在拓寬,
所以我行駛的是最外側的慢車道(因為我右邊已經是實白線了,雖然被卡車輪胎壓得不太明顯)。

過了一陣子,
收到了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
母親便找保險員陪同我們前往。
到了調解會,
對方(騎士的兒子、也是我母親先前一直聯絡的對象)說我任意變換車道造成過失傷害,
並開了一張單子拿給我們,
內容是一條條的賠償明細,
我只看到總金額約新台幣300多萬元。
保險員麻煩對方提供相關單據,
對方卻說自己很忙、沒時間弄那些東西,
且他父親真的很嚴重。
(只是我們也還沒看過騎士的實際情況,口氣也從最初的良好變得有點兇狠。)

後來都是保險員與對方聯繫了,
保險員跟我母親說對方態度不太好、甚至用粗話罵他,
且也不給他單據,
他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並認為對方應該執意要拿到那300多萬元,
沒有想和解的意思。

前二天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信函,
告知我這星期要前往偵察庭。
現在我完全不知道要如何面對,
不清楚偵察庭會發生的狀況,
也不知道是否要請律師。
(因為母親怕對方會提出法條或是文字遊戲等等的誤導我。)

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經驗的朋友能分享經過,
讓我心裡有個底呢?
我並不是想逃避或是不認錯,
只是希望能瞭解這件事的後續可能會怎麼走,
若真的要賠300萬,
但我無法立即拿出這麼多錢該怎麼辦呢?
這件事已經讓母親相當心煩且四處詢問朋友了,
希望後續賠償不會再造成她太大負擔。

謝謝各位幫忙。
2011-06-13 21:05 發佈
傳單記載是被告還是公共危險罪證人身份........

一般這應該都會先經過兩次調解吧??
yen88 wrote:
傳單記載是被告還是公...(恕刪)

本件被傳人:被告
案由:過失傷害 案件

s7440327 wrote:
一般這應該都會先經過...(恕刪)

這我也不太清楚唉,
因為我沒有再收到任何調解會的通知、對方也沒和我約,
然後就收到這封法院信函了。

先謝謝二位的回覆!
我之前也是發生過車禍案件,
對方開的金額甚至是天價。

我想這是對方提告後,檢察官所開的偵查庭,
找雙方來敘訴案發過程。
基本上不需請律師,就照發生經過回答即可。

檢察官一般皆會希望雙方和解,
所以再發回調解的機會相當高。

建議跟檢察官提再回去調解,並且同時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以釐清車禍原因, 這樣對賠償較公正,也比較不會被獅子大開口。

以上希望幫得上忙!
還不用請律師如樓上所說,先跟你的保險業務談談吧,雖然你有違規,別忘了,酒駕這條...............
先冷靜

我也幫忙不少案例

第一.對方酒駕也有過失

第二.你有沒有去車過鑑定申請肇責

第三.本身車子有無保險(加重)

第四.偵查庭而已不用緊張請律師,連正式被起訴開庭也不用怕,又不是殺人放火也不是故意的..小案件不用請律師啦


照事實告知檢察官,檢察官會希望說方庭外和解,反正你就抱著被起訴的心情..這樣比較快(不用在去亂猜測了..也不用抱著還可以談而不敢跟對方說一些該說的事兒怕去影響和解的氣氛),不用去在乎你跟對方家人的互動細節,事實已產生,趕快面對,趕快處理,車子的保險我認為是最重要,我也建議你現在不用與對方互動,到此為止,你也有申請調解記錄,此記錄也可列為偵查庭告訴檢察官你有要和解的記錄,你也有可能會被以業務過失傷害起訴,說真的如判刑在民事方面事賠錢了事,刑事有可能被判拘役罰款了事,我說得很現實,這段時間你會不好熬...請加油...你也不用請民意代表出面,我的經驗越橋越死...所以請盡量好好睡覺,生活還是要過,時間過就會過,說得很簡單,我看很多了....最重要的事保險公司的支員與你的車險額度,如賠償的額度不高,那就會比較辛苦了...還有記住你不要被偵查庭的檢察官嚇唬住了,你一定要主張對方喝酒為何還駕駛交通工具!!!!...最後祝你好運..我真的有感而發..幫你整理一下

1.要有被起訴的心情,不是在打擊你,是讓你有最壞的心理建設,以免東想西想

2.主張對方喝酒酒駕,這樣對方也有刑責的問題,要玩大家玩

3.終究有賠償的問題...所以保險很重要

先說到這裡...我在01還從來沒回文打過這麼多字..希望你這件事雙方都能圓滿結束...
SZUZKI 2012 DL650ABS 享受騎乘重機的快樂 安全回到家人的懷抱
swh3388 wrote:
我之前也是發生過車禍...(恕刪)

請問車禍鑑定報告是要跟當時處理的警察局申請嗎?
我母親調閱監視器的那天也帶回了監視器照片、事故照片及當時警察詢問我的紀錄,
請問這就是車禍鑑定嗎?
謝謝。

怎麼騎都騎不快 wrote:
還不用請律師如樓上所...(恕刪)

當時調解委員看到案件也直接說對方都已經錯在先了,
但對方提到一事論一事.. .. ..

hansheng57 wrote:
先冷靜

我也幫忙不...(恕刪)

雖然對方有喝酒,
但現在是他告我,
所以應該一事論一事不是嗎?
還是我在偵察庭的時候就能提出對方酒駕的質疑呢?

其實我也有被起訴的心裡準備了,
因為對方似乎完全不想和解(除非交出300多萬).. .. ..

我母親當時好像有提到該保的她都保了,
若造成死亡最高賠償到新台幣200萬元(不知道我有沒有記錯)。
但還是不夠賠300萬啊.. .. ..

雖然對各位已是社會人士的前輩而言是小事,
但對我而言300多萬真的滿大的.. .. ..

謝謝各位的回覆及幫忙!
所謂的車禍鑑定是由監理站判定的,
這是需要額外付費,金額我有點忘記了。

建議你在偵查庭時向檢察官提出希望再發回調解,
同時申請表明要申請鑑定。

保險部分詢問一下,
除了該有的強制險外,是否有加保第三者意外險,
我想這部分會比較有幫助。
汽車可以行駛於慢車道,
倒是機車當時應該是行駛於路肩,
後來又從路肩闖進來侵犯你直行車的路權,
如果你敘述沒錯的話,看起來似乎是你比較有利。

建議趕快去申請肇事鑑定,
等鑑定結果出來會比較心安,
不會一直懸著心。

另外,
除非他有什麼不可回復的傷害(如酒駕摔車比較容易摔成智障之類的),
我是覺得他的損失乘上你的肇事責任應該是不太可能到300萬,
說不定三萬都嫌多。
這方面你可以去找找免費的法律諮詢,
會有很大幫助的。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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