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六發生車禍 雙方無人傷亡 只有車子受損
因為肇事責任歸屬 正等待交通隊的初步分析表 最快大約要3周 左右才可申請
我車子預估維修原廠估計將近30萬,我認識的保養廠估20萬,對方維修8~9萬
由於我車子維修價格太高,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要自備零件給我的修車廠(非原廠)修
問題一:車主(我)是否有權利拒絕對方保險公司的自備零件動作?
若可以,到時初步分析表(甚至花錢申請交通鑑定表)下來後,對方佔有肇事責任比例,對方保險公司可不賠償?
還是一定要賠償?
問題二:若只能接受對方保險公司自備零件給我修車廠修,萬一對方拿得零件總價格比我的保養廠開得價格高,
那我不就成了待宰的羔羊?(即使判決出來後,對方要負責零件維修價格的比例.)
問題三:我打算先修車,沒車很不方便,我可以先墊維修的費用,等判決出來後再請對方的保險公司依照比例退
我錢.這樣作可以嗎?有需要注意什麼?
p.s:雙方車主只保 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