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那天開在台3縣快車道的路上,路口正好有路口監視器和測速兼闖紅燈測速照像機,雖然直至今天我都沒任何違規記錄可以鄭明我確實沒有說謊也沒有超速及闖紅燈,相反的也可以證明是機車違規左轉,但路口監視器卻都沒照到燈號,機車騎士確堅持是他左轉綠燈;然而因為機車騎士右大腿骨折和額頭撕裂傷及身體多處擦傷,在保險人員調解下傷者卻題出150萬元整的要求,所以理賠員題出診斷鄭證明及明細請其題供評估,沒想到一星期後他到警局題出了商傷害告訴,天阿~雖然我有保丙式車險,但似忽還是要背負刑責~~~該如何是好呢!
kef wrote:
7月16那天開在台3...(恕刪)
如果真如您所述,機車"左"轉,那就很好玩了,機車應該是要兩段式左轉吧!我想應該不是台北市的單行法規,全省都該適用。
請先確認,車禍處理記錄裡,是否已經有載明:機車左轉。又是否有載明:他是綠燈轉還是紅燈轉(此部份可以向法官提出當時並沒有記錄到您闖紅燈)。您有沒有煞車,這關係到您有沒有盡力嘗試防止意外的發生。以上這三點如果對您有利,那就證明您沒有違規肇事的故意。

再說到機車騎士受傷一事,法院在刑事庭上應該不會對您做出不利的判決(如果您真的沒有錯),但是在民事庭上就不一定了。小弟不是很了解丙式的車險承保範圍,是否有包含人身部分,但是強制險就一定有包含了(金額不高就是了)。對於這一部份,我建議您一定要展現充分的誠意,關心傷者,而且一定要留下證據(何時慰問過他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不可以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這樣就算是上法院,您也比較有利。
依據以往聽來的經驗,這類型的民事賠償,如果錯誤在您,金額約略是總醫藥費的1.5至2.5倍之間,除非您很惡劣,對方的月薪很高。如果錯誤不在您,那...可真是看著辦了。
他要您付150萬!!!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補充一下,還是建議您找個律師,不然,上網找找免費的法律顧問或是義務律師幫忙吧,這樣應該比較恰當。
哇洗SkyWolf啦 LR3+相機==>>全家的笑容==>>無價啊!
會以擇責任區分進行代位求償,那麼可能他實際得到的會比30萬還少,那麼勢必他又會來煩我,而我又要併科罰金;所以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保險公司多盡些人情實質的關心~~讓事情比較好解決.
kef wrote:
車禍處理記錄裡,整體應該是我比較有利,但是告上法院時,應為我有保丙式車險,保險公司
會以擇責任區分進行代位求償,那麼可能他實際得到的會比30萬還少,那麼勢必他又會來煩我,而我又要併科罰金;所以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保險公司多盡些人情實質的關心~~讓事情比較好解決.
又還沒判, 你怎麼知道你會併科罰金? 發生車禍, 大車不一定輸......只是證據一定要
準備充分.
我印象中很深刻的兩個車禍案子是(但案號我不記得了, 好像是91還是92的交訴案子)
一. 中南客運肇事逃逸=>司機無罪
被起訴原因: 該車清晨四點在往墾丁的路上, 撞斃一騎單車老人未停車察看.
無罪原因:律師答辯=>根據現場及驗屍報告, 騎單車老人極有可能是被他車撞斃,
,他車逃逸, 而被告只是碾過不明物體. (....這律師厲害)
二. 小貨車與機車對撞, 機車騎士死亡=>小貨車司機無罪
被起訴原因: 小貨車司機未注意前方狀況
無罪原因: 根據鑑定報告, 小貨車時速50公里的煞停距離為15公尺, 而機車跨越
雙黃線逆向闖入對方車道, 與小貨車距離為十公尺, 反應距離不足以避免該車禍發
生.
看看你還有沒有保第三責任險等等~這才是賠人的...
不過都已經保丙式車險了~應該都會買到全險~
先搞清楚自己買了什麼保險~如果有買了全險~
這部分就讓保險公司去橋吧~因為發生事件的時候這時你的責任已經轉移到保險公司去了~
不管是討錢或是賠錢都是保險公司處理~
所以先搞清楚自己買了什麼險~
另外~150萬~可能他想太多了~
警局提出傷害告訴~中間還有很常的路要走~又不是他說的就算~還要經過調解等等手續~
還是不服的話就上法院吧~且如果只有你敘述的那些傷勢~就算要賠再怎麼說也賠不到這麼多
且這是車禍~又不是你揍他

不過可以花點小錢找個律師問清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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