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來我們等警察阿,又弄來弄去的搞了好久,警察也一直希望我們和解,我受不了賠了五百給後車.
其實上來打這麼多我只是想跟各位說,如果是小車禍就趕快談好條件,弄一弄就算了,不管有沒有錯就自認倒楣,真的花那麼多時間,真不值得,那台後車跟我搞那麼久,弄得我好累阿.
請教一下如果我對後車堅持不賠,警察做完筆錄還有什麼程序,想了解一下.
後來是自己回家停車時,一直想著今天的事,倒車沒注意又把副駕駛座的門板刮到了
,雖然不是很明顯,但是今天真是雖到家了.

,雖然不是很明顯,但是今天真是雖到家了.
老J wrote:
我如果沒記錯...現...(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