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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訊刪除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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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12: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先調解看看....(對方應該還是不認帳)
那就送法院......

還能怎樣?


他的電動車有牌照嗎?

如果沒記錯,沒有牌照的車輛是不能上路的,

上路等於是無照駕駛,而且有報警的話...

如果對方不和解,就先上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吧
光看影片我覺得 雙方都有錯吧!!!!

只是說道態度上的問題 我覺得 如果雙方都沒事 各賠各的 算很不錯的方案了!

lgs1000 wrote:
事發於11月25日早...(恕刪)
純粹看影片說故事的話
對方已經"佔據"慢車道多時
你老婆應該老早就有看到,並有足夠的時間做好準備
感覺起來是你老婆沒有看路,或者不想讓,認為對方會讓
看來有得揮了
看起來好像是老人家開著上街的四輪電動車,如果是的話,這種車沒有牌照,以路權來講應該算是行人吧
只是馬路上沒看到行人穿越道喔,如果您太座的車確實沒超速的話,我認為對方要負完全責任才對
另外,以道路的路權來講,您太座的路權是大於該電動車的路權
就算有看到該電動車,也根本無法預期該電動車會忽然衝出來,這跟有無注意沒關係
台電的路口沒有斑馬線,斑馬線在這路口的前後約100-200m,電動車應走斑馬線,旁邊有天橋可是她上不去。
依據路權你太太對的部分應最少有7成以上,可是會有一條討厭的法,應注意而未注意。看有無保險請保險公司去灰(台語)。不過最重要的人都沒啥事就是好事了,願版主順心
我覺得是對方的問題較大,因為他應該走到有斑馬線的地方橫越馬路

不過我個人也認為

你老婆似乎沒有在看路(不然就是你老婆開太快)

因為這類的車輛行進並沒有太快

總之人沒事最重要

至於責任歸屬,請法院裁定嚕

中山路車流量大,從台電跟IKEA那邊橫越馬路都跟玩命一樣

那位下肢殘障的還真大膽...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感謝提供

1.老婆一像開車小心,所以此次剛買車(10個月的新車),沒保險僅有第3強制認險,無法保險理賠....因此必須全額修車費用

2.根據影片看對方早就準備要穿越對方....只是我老婆也反應慢.......不忍心折罵她.....每天認真奔波賺錢
的好老婆,她說每天開車上班的路,而且開在最內道,判斷該處不可能有機車橫向通過,加上反應慢....
就發生了.....她也傷的睡覺,走動都胸腔抽痛......

3.事情發生了總要解決....期盼圓滿了...後續再來報告...............供大家參考.........

100
台灣的交通法規是這樣的

只要發生車禍, 就算您是綠燈直行, 對方是闖紅燈

還是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光是這一點, 就不太可能全身而退了....

只有少部份還食人間煙火的法官, 才會去現場模擬狀況,

判斷是否真的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多數的法官都是按照既有案例去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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