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依雷射測速器開單,可不用受罰

朋友寄我的一則報導
內容是說明一名駕駛因超速駕駛被雷射測速器測得超速開單
但是因為沒被當場攔下開單簽名而且寄來的紅單也無照片事證
所以經他向法院提出異議
最後裁定撤銷原有處分
所以不需要繳罰款了
雖然這是一項對駕駛的福音
但是超速還是不好的行為
還是不要發生比較好!!
2006-07-21 16: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雷射測速器
恩 無憑無據的就要開一張罰單的確是太離譜了點

所以這個申訴會通過是可以理解的
你朋友真是運氣好, 一般雷射測速有兩種舉發方式, 一種就是由員警手持測速直接攔停領收罰單, 雖然沒有照片, 但是有兩名員警作證還要你簽收, 另一種就是要外接照相設備拍照後逕行舉發, 所以像您朋友的狀況應該是有超速有拍照, 但是照片不知為何無法提供, 所以調不到照片才會不罰. 一般是不會有這種狀況的, 警察杯杯也不會無聊找一堆申訴不罰的事來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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