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條開始實施,烏龜仍是一大堆
一般駕駛人以為中間車道只要超出60就合法,這是錯誤的觀念。
就算以最高速限行駛時也沒有權利佔用內車道;合法時速範圍內不代表開在中間車道就是對的;
當右側有連續兩輛車以上超過你的車輛時代表你不應該再使用這個車道,應該要轉往右側車道。
最右側車道不是供大型車專用而是『慢速車』! 在最外車道就算以61的龜速慢慢開,大型車駕駛也不會因為你開的慢就生氣。因為最外側本來就是給比較慢的車用的
如果中間車道的車比最外車道的速度還慢,大型車就無法逕行超車,整條路段就因為中間車道的烏龜給頂住了
我不是喜歡開快車頂前車PP,但是為什麼老是有人硬要佔著車道?
也許是宣導不夠或者是駕駛禮儀不夠吧?!
我雖然一樣也不喜歡被頂PP,但是我沒被頂過。
因為我認同且堅持應該有的讓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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