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羨慕,北美地大動不動就一定要開車,很多地方不是騎摩特車就可以馬上到的)
住在北美的朋友都應該知道"警察伯伯的威權".....
先來講述一則本人親身的當「豎仔」的故事啦
話說小在16歲拿到駕照時,因為血氣方剛加上不知好逮
所以一上路多半都是超速,只要能飆就一定飆.....
就在有一天晚上從朋友家回家,那時約凌晨2點,所以沒有多注意路上有警察埋伏嗎
當時在路口要左轉,紅燈一變綠燈時,油門就給他催到底
當然就是"唧唧"叫的轉過去
(年少無知,請原諒小弟)過完彎馬上就聽到警笛,當然是乖乖的靠路邊,我還沒屌到敢被警察追

停在路邊約20秒,見"警察伯伯"沒有動作
這時我很聰明的抓起皮包和汽車保險單下車
(內心還想著把質料都準備好,然後用最禮貌的態度,這樣警察伯伯應該會善待我吧?)

沒想到才下車翻頭走不到五步路,就發生和電影情節一樣的劇情
就是在副駕的警察拔出他的手搶站在他的門後(做為掩護),

並且對我大叫"DONT MOVE, PUT YOUR HAND IN THE AIR"
他奶奶的,才聽到DONT MOVE,我的雙手早就乖乖的彈起來高舉在空中,完全可以說是自然反應

只差沒有嚇到屁滾尿流,此時此刻第一次了解生命的可貴
不過還好我沒有喝酒然後做出一些很爐的行為,"應該會被開槍或打倒在地"

(北美警察只要覺得你對他有攻擊性,絕對有權把你制服在地,對他生命有威脅性開槍沒有問題啦)
接下來就被警察叫我回車上,那是用已經發軟的兩腿走回車上等待警察
當警察在靠近時,依然是一手拿槍,另一手則拿手電筒照阿照,這是發現事情大條已經來不急了
接下來就是警察伯伯一陣開罵 (%$#^&*!@)
哈哈,那時才到國外不到一年英文還很破,都只是聽的懂他整句裡面的幾個單字

可惡的是,警察是各華人 (我並不是說,華人一定要對華人比較好)
一陣開罵後然後對我說你知道現在是什麼情況嗎? 還特別跟我強調說我拿到兩張罰單
我那幼小的心靈在他剛剛用槍指這我的時候就已經受創了,還繼續傷害我,嗚嗚嗚

難道他不知道新移民對很多法規都不懂嗎,而且英文也比較差,有必要那麼兇嗎?
不過後來發現很多在北美出身的華裔,對那些所謂的新移民他們都用FOB來統稱
(FOB = FRESH OF BOAT 想不到現在我也可以對人家用這個辭) , 如果你的英文很不行他們完全不會想要跟你打交到
不好意思,好像離題了
總而言之,最後警察開完單放我走時,我的腳都還是軟的
已經非常大力踩油門,結果時速才有40KM/HR

不過這次經驗之後,和一般人比起來我遇到警察完全不會慌張或害怕
因為沒有比被槍指的經驗還恐怖吧

這次的經驗讓我瞭解北美警察的威權,還有我是「豎仔」真的
現在遇到警察就是乖乖在車上,要開單就隨便他,之後自己在上法庭申冤
大家也來談談開車的"趣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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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提醒別再有下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