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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速公超速罰單問題

請教一下
在高速公路被警察攔截下來
警察只有說大哥你超速了
你開了127
需要開罰單舉發
但我就問他
你有拍照片確實是我車子超速嗎?
他說沒有拍照片 這是舊款沒有拍照片功能
完全就只有顯示速度127
其他都沒有證據說127是我本人車子
那我就說好吧 那我罰單上面我不簽名
警察就說了一大堆 說機器都是好的
你超速就超速 我們不會冤望你的

我記的我有看過一篇新聞
報導說如果警察只有用速度來說你超速
沒有其他證據說你有超速
好像是可以到監理所申訴
法官好像也有說這光雷射槍是無法構成證據的
請問大家有聽過這各新聞嗎?
或是有經歷過嗎?
有人有到監理所申訴過嗎?
2010-07-05 14: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3/17/27ejj.html
準
你可以到 Yahoo新聞搜尋下列兩則報導:

NowNews:
雷射槍測速沒拍照 超速罰單不算數

華視新聞:
雷射槍測超速 告發沒照片不罰

重點是你捫心自問,你到底有沒有超速~~
對阿~講這麼多

原PO到底有沒有超速?

有的話還上來嘴砲什麼?

別人都不會被冤枉

就原PO會?

怪了
ccchou wrote:
NowNews:
雷射槍測速沒拍照 超速罰單不算數

華視新聞:
雷射槍測超速 告發沒照片不罰

(恕刪)


試問意義在哪?

可以放心超速就是了?
沒錯~~可以去申訴!就對啦!~~不過好像是要去交通裁決所的樣子。
好像在超速邊緣
但我沒開那麼快
是真的
重點不想交錢給政府
如果當時只有樓主一台車,警察大哥的口氣就不會這麼好了!

應該是好幾輛車一起通過對吧 ?

這是我的案件~從我的信箱轉copy過來的~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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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者為:姚智文審核單位為:交通警察隊審核日期為:2010/6/17 上午 11:02:00審核回應內容為:您好:您於99年6月14日致本局留言信箱電子郵件1案,茲答覆如下: 一、本局執行超速取締,以當場、逕行舉發兩種方式執行,逕行舉發係以雷射測速儀器測速照相(有照片舉證)方式舉發,另一種為台端所述之雷射槍測速(未具照相功能)屬於當場攔停舉發之案件,無照片舉證,但駕駛人即可當場檢視測速數據。按雷射測速器(雷射槍)係以雷射光束瞄準同時於車道行駛車輛中之單一目標車進行偵測,偵測時不受其他車道上行駛中車輛干擾及當時車流量之影響,車輛如有超出設定之速限即立刻鎖定,駕駛人之車輛如為靜止或未超過設定速度,該儀器則不會感應;本局所使用之雷射測速儀器係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且每年均依規定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且領有合格證書,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實施交通稽查與違規取締,執勤人員發現違規行為,應依法當場攔停舉發,但如有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之情節,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1項各款之要件者,得依法予以逕行舉發。員警以採證照片逕行舉發交通違規,自應遵守上述規定,必須在「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之情形下,採固定式或非固定式、定期在網站公佈設置地點或設立明顯標示(告示牌),符合法令規範。二、另關於媒體報導雷射槍測超速告發沒照片不罰之問題,應係屬個 案判例,本局尚未獲通知辦理;台端倘有不服舉發事實者仍請依 現行交通法規規範辦理。三、謝謝您對警政治(交)安工作的關心,並祝順心如意。承辦單位:臺中縣警察局交通隊 姚智文電 話:(04)2529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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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媒體報導雷射槍測超速告發沒照片不罰之問題,應係屬個 案判例,本局尚未獲通知辦理.....
個案~
(殺人可以死刑,也可以無罪)
清晰美麗的回憶~無價! 動感一瞬間~稍縱即逝! 中庸之道: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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