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我出差去CA,回來發現停在機場的車子不見了(VOLVO C30),因為找了一陣子警察都找不到,
保險公司那邊的保險金就下來了,後來我加了8000元買了MAZDA6。
隔了三個多月,警察通知我車子找到了,沒多久我的保險專員也知會我這件事,車子在FL找到,
車子是竊犯與車商交易時發現的,奇怪的是,總哩程數只多了50多mile?
我的保險專員問我對這台車還沒有興趣?若我有興趣,他說會退我八千元,等於是我之後買馬6所補的錢,
原本的車子他會幫我運回原廠檢查,順便保養好後再把車給我。
大家覺得這樣的deal可以接受嗎?保留現在的MAZDA會比較好?
ericb18c wrote:
基本是可以接受阿.....(恕刪)
嗯,當初換開馬6時我覺得車還不錯,但開一段時間後,還是覺得C30在高速下還是比較穩一點點,
現在只是擔心車子應該是沒有動過手腳,畢竟車子被移到這麼遠的地方,總是有點怕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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