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obile01 的動力研究室 看了很人抒解對交通的意見.
針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如下:(可從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得到完整資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在Mobile01有人提及:"大家對高速公路內線車道使用有何見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360681&p=1
對於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寫得讓高速公路無法發揮其作用,也造成用路人的困擾,
請各位提出您的修改條文建議,讓行車更加安全順暢.
好的建議讓大家生活更有品質
1.只要內側道跟外側道並行時間→太久即為占用內車道
時間或尖峰地段可能要再細一點討論
【可是有些尖峰地段真的不是塞車,而是真的有路隊長,最外側下交流道暏住,中間跟內車道各有1部到5部不等
互相比速控,有次真的很趕時間,抄到了賭車路段前,真的就是這種狀況,過了路隊長後前面一片光明,心想下交流道塞的就算了!怎麼連最內側也在塞車,實在沒有道理,原來是有這種超級大的聯結車頭,把後面拖的長長的,有時真的很想不透,事故或者過收費站,內車道有塞還情有可原,可是就是想不透那種下交流道堵車跟最內車道有什麼關係?】
以上都是想想跟抱怨一下,或許換在那些路隊長角度,他們真的很認真開車了吧!?每個人的開車風格都不一樣,有人都不敢開上高速公路、有人覺得開九十幾公里已經腿有點軟了、有人覺得車能開得動就很偷笑了!真的非一朝一夕能搞定這種占用內車道的用路人,這種觀念需要最小培養+考駕照加強觀念+法規訂定,應該說一個國家時代的進步,以前小時候看到救護車急忙要過,有人還跟他争道不肯讓,開始被老師電視啊灌輸禮讓救護車的觀念!這種現象就少了很多幾乎快沒有了!我想那些會不讓救護車的人已經都老了吧!已經不會出現在道路上了!政府在占用內車道宣傳比禮讓行人、救護車、小朋友、酒後駕駛少了些,而且占用內車道好像不嚴重,頂多只是塞車而以,其實占用內車道除了塞車、也是可能造成車禍的原因,也有可能造成後方救護車走行的速度【雖然大家都會讓救護車總是走的不順暢】........等等嚴重情事的觀念
這些觀念跟大家溝通之~~不鼔勵亂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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