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前天,家中收到了兩張罰單
基本上事由都是闖紅燈,所開的金額都是4500
我查了一下法規4500的金額必須是遲繳大約三個月以上才會到達的金額上限
有兩個疑慮想請教大家:
1.收到罰單是前天的事(11/16,因為是掛號信,所以可以查證),但罰單上面的應到案日期卻為5/19
換言之,罰單本身已經遲了半年左右了(兩張皆是)
2.紅單送達時,應該會附上照片。但兩張單子到的時候卻連一張照片都沒附
因此,我要進行申訴…
不知道有無什麼地方需要注意的
在證據上,我目前能想到的就是掛號信的收到日期
因為照片在送達的時候都沒有附上。
所以想請各位有申訴相關經驗的版友給予一些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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