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殺手TK wrote:一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傳送以上這種私訊內容是否已構成刑法305條上的恐嚇罪? TK大!!!這樣的行為確定已經造成恐嚇罪了~~您可以先報警備案,屆時我們辛苦的警察先生,就會前去煩請他出面說明了~~
職業殺手TK wrote:還沒比怎麼結束~連出...(恕刪) TK大,南投團開團算我一份,我這有5部A4要一同聲援你喔,開團前請私訊通知,非假日也請假下去。另外,我們家法務也是說寄存證信函給他,因為他的私訊行為意圖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這一定告的成,有一堆判例可查。
真不知道樓主有什麼過人的長處,大家也找階梯給你下了唉~井底之蛙只會說大話,沒本事,賺錢也沒比較行,玩車也沒比較行,看樣子住家裡拿家裡,我猜樓主對家裡好像也沒有啥實質的貢獻。那就少惹事,少丟臉~要紅也不是這樣!不要到時候真的被告了,還要家長替你出面道歉...那臉可就丟大了!一般正常來說,一定有某方面的缺憾,才會有這樣的人格,你要不要說出來好讓大家幫你?
職業殺手TK wrote:南投市振興里振興巷 我以為開跑車的有錢人都要像葉少爺一樣住1.5億豪宅可是看看Google map, 這間房子價值大概只有我家的1/20吧依照相同比例 我的E coupe應該要換成berlinetta才對明天來去Ferrari club問一下菜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