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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kuoyuan1 wrote:
已經說得很明白,還是...(恕刪)


我違規那來根據?是誰自以為是?

到底是誰與眾不同?有空請個假看看"平日"行駛國道維生的駕駛是怎麼開車的吧!


會撞車,會買到機王,你的人品本來就不怎樣,這樣還不小心一點?到時家人會很傷心的。

這句話謝謝你的指教!
備份

kuoyuan1 wrote:
已經說得很明白,還是有人自以為與眾不同,可以隨意違規。

就算整個公路就是我的軌道車場,你又能怎樣?法律允許的。

會撞車,會買到機王,你的人品本來就不怎樣,這樣還不小心一點?到時家人會很傷心的。
Payton18 wrote:
有看到影片最後嗎?那...(恕刪)

人家剛剛切入內線道不到十秒,都還來不及切出,這樣也不行??

Payton18 wrote:
你一天有握方向盤5個小時以上嗎?

我沒有,我親戚有。

有膽子向他挑戰嗎?

Payton18 wrote:
亂鑽的車也不會比我快幾分鐘?哪來的根據?

不塞車時,以110和120的差距,基隆高雄也不過差十幾分鐘。

怕你不會,算給你看 (373/110)-(373/120)=0.28個小時。

更何況塞車時,你能快多少?出個意外,停得更久。

或是你每天都不停南北跑從不塞車?從不擦撞?難道你也是高速公路警察?

Payton18 wrote:
備份

歡迎!

希望你能聽進去。
Payton18 wrote:
到底是誰與眾不同?有空請個假看看"平日"行駛國道維生的駕駛是怎麼開車的吧!

我上次坐高鐵排班計程車,司機誇口他在交流道從不塞車,為何,就一路開到最前方再硬切進入車流。

我一下高速公路就下車了,我的命還滿值錢的,不喜歡玩命刺激的遊戲。

這算"平日"行駛國道維生的駕駛嗎?

kuoyuan1 wrote:
已經說得很明白,還是...(恕刪)
說真的你要明白一個道理 在路上本來就是大家速度不會相同的 ....不是用打字說 100就100 那像你說的 車速正常大家都100 裡面要下高速公路怎下去 這也要請教你 還是放慢速...再從外側超...出去 我不知道就不叫超拉 這樣才對嗎
Andrea Holmes wrote:
如果要討論法,請先以主管機關/執法機關對法律的看法為準,若有不同意見,請先要求主管機關/執法機關修改看法,若沒有,你個人的看法不要誤導其他人。

如果要討論理,可以以你個人看法說服其他人認同你比較有道理,但是,最後還是要讓更多的人要求主管機關/執法機關修改看法,沒修改之前,請守法,並且不是以自己的看法遵守。

如果要討論情,要駕駛人考慮可能真的有人有急迫性必須超車,或是苦口婆心說內側比較危險,少走比較安全,也可以,不過,參考順位上要比上兩者後面了。

另外一層要考慮的是邏輯上應該怎麼做,與實際上是否做得到。

邏輯上,若是駕駛人已以最高速限行駛,不論他在哪一道,都不會有人可以以不超速方式超這輛車。所以,邏輯上,即使最內側車道是超車道,在合法的情形下,只有他超別人的車,沒有人能夠超他的車。因此,他以最高速限行駛最內側車道不會影響任何合法駕駛人,相信這也是主管機關的看法,也才會有其他網友提供的說明,說此行為不違法。

實際上當然很難做到,但是,若是駕駛人主觀上要以最高速限行駛最內側車道,但是可能有行駛上或執法上的誤差,主管機關看不到駕駛人的主觀,就訂一個客觀標準去容忍這個誤差,認定80公里以下駕駛人就超過了這個誤差,要加以處罰,這就跟超速有一個10公里的誤差值一樣。如果,駕駛人實際執行上都很接近最高速限,對於未超速的駕駛人應該影響很小,以台北交流道到台中交流道距離153公里,簡化以最高速限100公里與實際駕駛95公里計算,兩者差距的時間只有4.8分鐘。

眾多網友的討論往往在上面這5項跳來跳去,難以聚焦就失去了焦點。這個問題如果要去檢討別人應該怎麼做,就應該聚焦在法的層次以及邏輯的層次。如果要駕駛人考慮對自己怎麼做好,情的比重才會放得更大。


大家討論不要失焦。

依法論法,小客車以最高速限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是合法的,經過這麼多人的說明,已經沒有疑義了。

依理論理,有許多網友認為應該要將內側超車道明確定義不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才合理,我想,這只把焦點集中在超車道,而忽略了交通部是以整個高速公路有效率且安全使用作為更高的思考方向,因為
1. 地小車稠
2. 不只小客車多,大客車、大貨車、連結車等大型車輛也非常密集
3. 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是三線道
4. 交流道彼此距離與國外相比算很短
5. 多數駕駛人仍是依最高速限+寬限值行駛(應該有超過一半的駕駛人吧,大型車輛也有很高比例如此)

如果,小客車駕駛意圖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但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實際未達最高速限,也有網友算出來從基隆到高雄120與110公里的差距也只有10多分鐘,不致於造成車流堵塞,所以,車流堵塞是因為別的原因。

如果,各位網友認為應該有更合理的做法,或是法令定得不夠好,拜託一定要反應給交通部或是交通部運研所,將法令修得更進步一點。

所以以現在的狀況來看
A. 前車意圖以最高速限行駛,後車未意圖超速:根本不會發生問題,速度誤差影響有限。
B. 前車意圖以最高速限行駛,後車意圖超速:後車已違法,應該處罰,若是違法的嗆合法的,更糟糕,台灣人視法於無物,羨慕日本德國守法精神,只是證明自己不願守法,道德淪落,台灣也就是個落後國家。
C. 前車意圖不以最高速限行駛,後車未意圖超速:前車已違法,這種是標準造成車流堵塞的原因,應該處罰。
D. 前車意圖不以最高速限行駛,後車意圖超速:兩個都違法,半斤八兩,都該罰。

我們應該追求的是A,其他都應該愈少愈好。

請問各位是哪一種?

最後,有兩個方式可以讓A愈來愈普遍,其他愈來愈少。
1. 很短的間距普設照相機,逼大家都合法。
2. 科技再進步一點,物聯網(車聯網)普及化,超速或低速自動開罰單,過路費也可以自動算。
看到好多人的troubleshooting能力有待加強
今天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會失去超車功能幾乎都來至於慢車長時間佔據
怎麼會一堆人檢討到法定最高速限的車輛
就只因為自己曾在內側車道被慢車擋到
就不分青紅皂白的遷怒到整個內側車道的使用者??


我看了一整個討論串,幾乎沒人會在內側車道以低於法定最高速限長時間行駛
就只有這個老兄例外
sonylin wrote:
幾百篇了~

為什麼還要跟這些垃圾龜車..討論呢?
來發起~~ 要龜、大家龜運動!

遇到龜車~~ 有空就陪它玩
繞到他前面..比它龜更慢!
不用踩煞車.避免煞車燈亮起!
直接降兩檔..一路龜60 (當然~警車來要記得加速阿`)

這些垃圾龜車很沒個性的~
沒30秒...就會滾出內線了!!...(恕刪)


台灣的法規已經很完善了,只要大家少有上面那種心態,道路就會順暢很多了

內側車道龜車很惱人嗎? 外側龜車一樣會讓人受不了


大概又會有人說附近有機動號誌,a6車主是依法駕駛的,德國人都很nice的,要先確認喔
LOG109 wrote:
你要怎開你家事 ...(恕刪)

是的

我們要怎麼開,只要合法,關你甚麼事?

你要怎麼開,只要違法,人人都可檢舉。

想要別人禮讓你,自己的行車禮貌也要做到。自身沒有禮貌,難怪會常常被擋車。

就是這麼簡單,為什麼可以年年吵、月月吵,吵這麼久?
醬跟它玩
不如請它繳交國庫NT$3000要更有效
有些人是需要被教育的
要繳學費才會懂的

但單憑行車紀錄器很難客觀舉證未依速限行駛
還有拍幾秒算佔用內線道
有人成功檢舉龜車可以分享的嗎?

Gullit168 wrote:
看到好多人的troubleshooting能力有待加強
今天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會失去超車功能幾乎都來至於慢車長時間佔據
怎麼會一堆人檢討到法定最高速限的車輛
就只因為自己曾在內側車道被慢車擋到
就不分青紅皂白的遷怒到整個內側車道的使用者??


我看了一整個討論串,幾乎沒人會在內側車道以低於法定最高速限長時間行駛
就只有這個老兄例外

sonylin wrote:
幾百篇了~

為什麼還要跟這些垃圾龜車..討論呢?
來發起~~ 要龜、大家龜運動!

遇到龜車~~ 有空就陪它玩
繞到他前面..比它龜更慢!
不用踩煞車.避免煞車燈亮起!
直接降兩檔..一路龜60 (當然~警車來要記得加速阿`)

這些垃圾龜車很沒個性的~
沒30秒...就會滾出內線了!!...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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