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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電池(Dandy) wrote:
竹東分局的長官,全盤...(恕刪)


新竹市議會網址.
http://www.hcc.gov.tw/09mail/list2.asp

陳大議員的 E-mail..
a17036@hcc.gov.tw
運氣很好 騎機車騎了十幾公里 平安到家再一推
這篇有上新聞的機會

酒駕致人於死,死刑
酒駕致人受傷,鞭刑50 + 最低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開車但無肇事,鞭刑30 + 最低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亂世用重典,保證沒人敢酒駕

看看新加坡的鞭刑,根本沒人敢犯罪

墨塵音 wrote:
這篇有上新聞的機會酒...(恕刪)


但是今天有專家說提高刑責不能降低酒駕率...

他是那個嗎...

台灣叫鬼島
不虛此名

karta577384 wrote:
但是今天有專家說提高...(恕刪)


專家說 左一個專家 右一個專家

專家說 酒後不開車

所以 邊開車 邊喝酒才對 這也是專家 放的屁都是香的


支持
加油
頂頂
瘋狂寄信啦
這麼一點立委而已
媽的哩
這次不聯署的下次不用出來選了
最近問了一下朋友,我發現還有很多人都沒有去簽[全民反酒駕連署]....
大部份的人都認為一段時間過就沒事了,很多人都還是認為自己不會怎麼倒楣被撞,所以不想惹事生非....
有些人不知道[全民反酒駕連署]不用留個人資料,他們怕將來被秋後算帳,不敢簽名....

所以大家還要在更努力宣導,僥倖的人 請不要在心存僥倖,事不關已了...否則將來會後悔.
ps:連署人數最近上不太去了,大家要在加油了...

最近這名議員就是看輕了這件事,或是身邊都是一推不會用電腦的遠古助理,完全不知道發現什麼事,
台灣目前很多立委議員都還是活在,沒有電腦的時代,他們認為只要幾個特定的樁角角頭顧好就沒事了.
完全跟不上時代了不了解民意的法官叫[恐龍法官],所以這些立委議員可以叫恐龍立委議員嗎?
我覺得除了加重酒駕刑責外,最好可以一併修法加重「肇事逃逸」刑責。
不然加重酒駕刑責真的修法通過後,酒駕肇事者怕被被關,乾脆逃逸就好了。

只要逃的掉、事後沒被查到,就什麼事都沒有了。管你是判三年以上還是七年以上。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覺得肇事逃逸致人於死,根本與故意殺人無異,不管肇事者是不是酒駕。
馬總統請你務必在卸任前,一定要確實執行司法改革將酒駕依當時後狀況重判到死刑(最近那位回馬槍的酒駕肇事者就應該判唯一死刑),才能對的起那些無辜被撞死冤魂們!!否則你真的很對不起投給票的台灣善良百姓!!
現在有出現一個跟葉少爺同夥的殷少爺,殷浩中
也是酒駕殺人後不聞不問
葉少爺應該狠幹吧
平平都是殺人,殷少爺怎麼沒有被人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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