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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隊找上門 行車糾紛自保對策|生命可貴、錢財身外物為原則

感覺台灣人慢慢地要超越俄羅斯,邁向戰鬥民族。
話說我們原住民車上放一隻番刀開山開路防身也是很合邏輯。
機械設備隊站出來
身為一個黑手身上帶支鐵鎚板手是很正常的


來下車,看鐵硬還是木棒硬
聽說汽車維修工隨身帶板手很正常
我是攝影師兼美工,隨身帶腳架、鐵尺美工刀應該也很正常吧
其實根本是法規面的不足,沒有刑法條文,加上恐龍法官輕判,讓這些逞凶之人都無罪開脫,大家有樣學樣,反正沒事,變成怕事裝孬護妻兒的總是受害者都無法得到正義
艾薩克 wrote:
近期行車糾紛的新聞頻(恕刪)

台灣刑法太輕了 把人殺死了關個幾年就可以假釋出獄,輕罪重判 重罪輕判,這對守法的公民公平嗎?上禮拜日經過重陽橋 兩輛汽車應該是行車糾紛,一台車子直接停在內車道攔另一台車,這治安太差了吧!
人家會很生氣的拿球棒下車...
是因為你沒有拿球出來...
拿個球出來就會消氣了...
john090501

哪種球?小姐姐胸前的嗎?[偷笑][偷笑][偷笑]

2021-11-25 15:04
我有折凳
汽車隨便都上百匹馬力
最強殺人凶器
輕輕A到,人就要飛了

車內要攜帶球棒採申請制就好了

簽切結書

若球棒不是用於打球用途,而當武器使用於恐嚇或打人則無條件接受最低刑期5年以上不得假釋之刑責

這樣就解決了

01棒球隊的學長看起來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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