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想出如何嚇阻酒駕者之前,
應該像香菸一樣來個健康捐,
很多酒駕肇事者就算家裡(或自己)再有錢,
受害者也不見得拿得到,
酒類健康捐可以用在受害者補償
而且酒類健康捐還可以拿來補助,
安裝車輛發動酒精偵測系統,
就是駕駛喝酒就不能發動車輛
酒駕,酒駕肇事跟酒駕肇事致死,這都是有分別的!
如果想說酒駕會害死人,所以就扣車,無期徒刑,死刑,想要完全讓酒駕消失,可能嗎?
自古以來,菸酒賭毒娼從來沒消失過,這其中有些在大部分國家是違法的,罰則有輕有重!但要完全肅清,我倒是沒聽說過!
北韓都有人敢脫北了,何況這些菸酒賭毒娼!
現在社會充斥著無限上綱,轉型正義,為反而反,鬥爭肅清,自掃門前雪的現象,對台灣實在沒有幫助!
目前酒駕罰則就是因為早年酒駕肇事問題嚴重所訂定的,為什麼還是會發生?
我們不是活在理想世界!就跟工安或車禍一樣,因為有工安事故,所以永久停工或吊照或死刑!因為開車發生死亡車禍,所以永久吊照,扣車或死刑!
這個世界並不完美,但是還是要適得適所,適可而止!
不過台灣現在法官的判決,有些似乎也令人不敢苟同!
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上下交相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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