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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內線最低速 改成150km/h應該更好

如同版主內文所述
無用的標語,再多也是沒用
無法執行的規定,再多也是沒用....

nilkkk wrote:
但200還是太少,...(恕刪)

現在是在玩撲克嗎?
那我小加一點,280好了
開快車的人又不是白痴,自己沒能力或沒好車的,請不要用自己的觀點看事情。
a399269 wrote:
高速公路只標示"內線為超車道" 結論是>>有用嗎?
無效的標語,再多也是沒用
龜車 佔用 還是一樣多
學學德國吧~~
不敢說到達到無限速 至少:
個人覺得內線最低速限 三線道(不含路肩)至少改為150km/h 四線道以上(不含路肩)改為180km/h...或更高
自然那此想保持90,100的人,會識相的移到別線,讓內線能發揮真正的高速精神

如此一定能改善現狀,才能符合"高速"的定義
...(恕刪)


現在的速限是110km, 但是真的能以110km行駛嗎?

時速110km , 代表每小時要移動110km的距離
這樣的距離
在國道一, 是
由 台北重慶北路交流道 GPS: 25.078097,121.513939
到 苗栗公館交流道 GPS: 24.522362,120.817337
約 110km
因為 國道一北部的速限是100 , 所以一個小時跑不到
那100km的距離, 是在苗栗頭屋鄉 GPS: 24.597939,120.861282
造橋收費站和苗栗交流道之間
由 台北重慶北路交流道, 到此,沒有超速, 應該正好1小時

那國道三好了, 速限 110km
由國道二桃園內環道接國道三( 鶯歌系統交流道) GPS: 24.937425,121.31979
到國道三大甲交流道 GPS: 24.337087,120.639496
正好約110km ,這段路途的速限也都是 110km
如果一路都開內線,最高速110km, 應該1個小時會到達

如果一個小時, 開不到這個距離, 表示那不是時速 100 或110
如果連速限規定為 110km, 都達不到, 150 km也是一樣達不到
為何達不到?
問題在車距
依據法規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六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110km的安全車距為55m, 90km 為45m
如果車距只有40m, 車速只可能加速到 80km , 無法加速到100km, 快不起來
車距不足, 沒有夠長的車距能夠加速, 車速就快不起來, 這不是提高速限辦得到的

車距55m, 加上車長5m, 就是每公里之內,只能塞入16.6台車, 大約為20台車
圖表中20台車-30台車,曲線未往下, 是因為滯後現象 , 超過30台車, 曲線就會反轉, 車流量往下掉
所以, 不能讓車距縮短, 怎麼做? 如何增加車距?

減少零碎"無車"空間, 轉化為較長, 能夠加速的車距
這是南崁附近的國一高速公路空拍圖

如圖 ,汽車是散在三個車道上,明顯沒有次序, 沒有靠往右邊, 於是產生許多"無車"零碎空間
零碎"無車"空間一多, 車道的"可行駛空間"就縮小了
車距就縮小了, 沒有夠長的車距能夠加速, 車速就快不起來

若有"行車往右"的規則, 內車道的汽車, 可以往中/外車道移動, 這當中,有零碎的空間, 就可以填滿
內側車道的空間, 就增加出來
這樣內車道車速更可以達到速限,讓內車道沒有龜車, 行車更有效率

佔用內車道不離開,車道切割得很零碎. 而零碎的車道空間,無法超車進入, 是無法使用的, 道路空間白白浪費掉 .
如圖紅框內若有車佔用,就會造成,後車無法超越, 形成黃框內的無車空間

於是車帬就因此而形成, 車帬和車帬之間的無車空間, 就是浪費掉的道路空間.

行駛於內側車道,紅框內的車, 若車速和中線相同, 會造成併駛, 應退到中線車後方, 也就是橘框內行駛。
這就如同我們的抽屜不整理, 東西亂放, 於是抽屜的空間就不夠了
如果分門別類, 疊整齊, 放好後, 發現空間還很多
如果車輛能整理, 統一往右邊靠, 一輛輛排好, 讓空間能夠騰出來, 車速就能提高而且更流暢.

車子是擠在某一個路段, 而不是整段公路的容量不夠
只要改變車輛密度, 拉開車距, 將車輛平均分配在整個路段, 問題就解決了!車速就能提升 !

要有超車道,讓超車道有功能
把"超車道"拿來當成"行車道"使用,這樣做一定會造成 行車堵塞
因為"超車" 會讓汽車離開原車道, 能降低車道的密度
若無法超車,就失去降低車道密度的調控方法
車道密度增加, 車距會減少
當車距減少到 8 公尺以內, 約1輛半車身的距離, 就達到臨界密度(critival density)。

在高速公路上, "超車","前後路段差別速限"就是改變車輛密度的方法
車流中有車離開"行車道",進入超車道超車,行車道的車就變少了,不會擠在一起,就不會到達臨界密度。
而超車完同樣也離開, 到前方的行車道去行駛, 超車道的密度就不會增加,不會到達臨界密度。

車流中一定有未達速限的車,這就需要超車,超越後,行駛到"有人開的慢"的前方去,超越過去後, 密度就下降


車流量和車速的關係
如圖

提高車速可以增加車流量
如實驗計算出的圖,如果車速V0是90km, 頂端單車道是1900輛次,雙車道為 3800輛次
如果車速V0是130km, 頂端單車道是2300輛次,雙車道為 4600輛次, 每小時每個車道可以增加400台車通過

車速90km時, 每個車道約有1900車/每小時的最大車流量
110km約2100車/每小時
130km約2300車/每小時

每個車道/每小時相差達 "數百台"車的車流量
所以必須有超車的機制

但車輛密度增加到每公里30台車時, 車多,造成車距塞滿, 曲線被迫反轉下降, 是在單車道1900輛次時
但是,雪隧卻在2800輛(單車道1400輛),就到達曲線的頂峰?
這代表"車速"未達到理想狀況的 90km!

這是在固定空間內,擠入過多的車,造成車距不足,為保持安全車距,車羣當中,有車踩下剎車,煞車波向後傳遞, 後方開始壅塞。
在高速公路上, "超車" 就是改變車流密度的方法
所以一定要有"變換車道"的機制, 一定要有超車道, 雪隧"不能超車"是"作繭自縛",自我限制了車流量

如果容許有路隊長存在, 超完車都不離開, 無法超車, 雪隧就是最好的例子

目前國5周日高乘載管制時段為下午3時到晚間8時,雪隧最高容量為每小時2800輛次,現在部份高乘載管制時段達每小時2800到2900輛次
平日每天為1萬輛次, 假日塞車時為3萬車次/日
若車速設定為90km,倒推每個車道 1400輛次時,車輛密度45車/公里,車距只有17m,和前車只有一條車道線

理想狀況的 90km, 車多,造成車距塞滿, 曲線被迫反轉下降, 是在單車道1900輛次時
但是,雪隧卻在2800輛(單車道1400輛),就到達曲線的頂峰?
這代表"車速"未達到理想狀況的 90km! 車速其實只有70km

並非提高車速,就不會有車佔用內車道, 而是要有"路權"概念
路權和速限無關, 是兩回事
路權是一種分配"誰先誰後"的排序
分配誰去走那一個車道,誰不能走那一個車道的分配
最高速限卻是三個車道都相同

台灣的國道建造, 根本不是國外高速公路的建造標準

台灣的公路設計都必須依照"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表1-4-1明文訂定高速公路最高設計速率為120KM/hr,
所以台灣既有高速公路的車道寬,超高,平(豎)曲線,緩和曲線,視距等,都以120KM/hr下去計算的

車道寬
縮小車輛通行寬度或以視覺效果方式,會讓駕駛人通過產生壓迫感而減低行車速率。
超高Super-elevation
公路平曲線路段,為抵銷離心力,提高外側路面之高度,即為「超高」 。

路面超高,曲線,與舖面摩擦係數的限制都會影響安全最高時速,
時速80km/hr以上的路面標準寬度為3.50~3.75M,
所以中山高的車道寬度是3.75M,二高的車道寬度是3.65M
我國高速高路設計標準,於平原區為120km/hr,丘陵區為100km/hr,山嶺區為80km/hr,
在中山高苗栗以北丘陵地帶,因時速較低,所以曲率半徑比較小,
而在二高因曲率半徑較大,所以時速可以達120km/hr,
目前既有高速公路的幾何線型還是固定的,
除非改線, 高速公路的安全速限還是無法提高
提高速限是不可能的, 不如 把車速儘量能達到速限110



德國的Autobahn ,能夠無速限, 也不是只有道路品質
德國的Autobahn, 也是歐洲高速公路當中, 品質最好的
因為歐盟法規是一體的,其它歐陸國家的速限都是 130km/h , 德國是尊重鄰國的規定, 但是在德國的"解除速限"路段,行駛超過130km, 是沒有罰則的
Autobahn內側車道的車速, 能超過 200 km/h 以上, 是公路品質+車輛性能+健全的法規+守法的公民

台灣國道, 連速限 110km 都開不道, 何況是150km?
80公里的內線車一大堆, 能提高車速到達 110km 就很好了
台灣國道是沒有這個條件的, ˊ之前已經貼過, 所以速限很難增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991828&p=2#39140147
1.道路設計不可能,設太多交流道,爬坡道坡度太陡,隧道內不能超車,瓶頸太多,會造成壅塞
2.標誌, 標線 沒有配套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227709&p=24#42529481
德國有速限標誌 , 也有解除速限標誌,可以機動調整速限,內外車道還可以採取"差別速限",可以機動開放車道/路肩或關閉車道/路肩, 車上的音響, 都有強制切入,即時交通資訊廣播(RDS-TMC) 功能
3.車輛的配備和安全性不足
台灣大多都是國產車(非日本車), 絕大多數跑不到200km, 也沒有6 airbag+ESP
4.駕駛觀念和法規
台灣沒有路權概念,沒有誰先誰後守次序, 完全不禮讓, 連最基本的行車靠右,內線為超車道都辦不到

日本的自動車道 , 它不是只是平, 還有很多安全設計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3&t=2159761&p=9#30357798

台灣的風景和日本是很像,但是道路的品質天差地遠
這是上越信自動車道 , 當時碰上大霧,完全看不到前方的道路,所以都是靠路邊亮的那一排黃燈,才知道道路的邊界
路旁有標示彎道的曲度及半徑


日本道路的安全設施也比較多
危險偏滑路段,都有很大的標示

上圖轉彎處也有奚竅 , 在道路兩邊實線的內側,還另外有白色的虛線

看起來沒什麼 ? 如果車輪壓在白虛線之內,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車輪如果壓上白色虛線 , 車輪會振動, 那表示, --> 車輛偏移中線了

在東京都內的首都高都心環狀線上, 轉彎的地方就有很多, 一開始不知道, 奇怪車輪怎麼會振動,因為都會塞車,停住不動時仔細一看, 白線上有刻痕,不仔細看不出來, 所以會造成車輪振動.


就如同上面, 路上為了防滑,大轉彎地面都有刻痕,還有些路段還塗成紅色







a399269 wrote:
高速公路只標示'內...(恕刪)
鬼島一堆沒有VSC和只有2安全氣囊的車,要是開放到150km/h,恐怕是死傷慘重

herblee wrote:
現在的速限是110km...(恕刪)


拿鬼島比日本,真是覽較比雞腿.

鬼島在交通運輸規劃方面至少落後日本30年

quadro k5000 wrote:
鬼島一堆沒有VSC...(恕刪)

多死幾個之後,社會自然會要求車廠去改善,這樣才會進步.
a399269 wrote:
無效的標語,再多也是沒用
龜車 佔用 還是一樣多

無法達到規定車速稱為龜車,
提高規定車速豈不是龜車變更多?
搞反了吧。
改有用嗎?

跟你說還是有人照樣龜在內線!

無言的第二行 wrote:
改有用嗎?跟你說還...(恕刪)

龜車也要一起重罰啊!
提高速限,超這些龜就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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