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mary wrote:紅線上不能停車......(恕刪) 紅線上不能停車...紅線上不能停車...紅線上不能停車...紅線上不能停車...又不是車輛故障,且擺放警示標誌就算人家蓄意撞你,你的責任也比較大
樓主參考1.無人損,僅有財損,無關刑法,最壞的狀況,就是花錢了事,無需過度擔心2.如有投保第三責任險,投保金額內,保險公司會替你處理到和解完成另相關資訊提供:1.筆錄中,警察幾乎已經判定誰的肇責了,但為避免你盧他,他不會跟你解說2.約1~3週後會有肇責分析表可供查詢3.若對肇責分析有異議,可申請交通鑑定每次3000元,但除非你能提供明顯證據佐證研判記載與事實不符,不然沒人會幫你推翻原判安心過日子,遵守相關法規,保險的錢不要省,有空去廟裡拜拜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我的觀念是紅線不能停車 但是新北. 台北幾乎都是紅線 這點很妙開車門內開 被撞 這點沒爭議 開車門的人錯重點是紅線停車 被撞 錯誤在於撞人的 這也沒爭議 阿不然紅線停車這麼多 想修車 就找一台撞上去半夜更是多這都是人未受傷的基準點 假設有人受傷 紅線停車就有很大的責任給保險去處理吧 不滿意就上法庭開車門還真不知道如何判 如果你沒開車門單純停紅線 被撞 人沒事 基本上對方就是要陪你
有保險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事吧!不過,我認為這是典型的沒生孩子前的用車習慣就不好、加上生了孩子後自己的托大心態自以為是才有這種被人幹爆的討暖文出現。如同大家說的,想做壞事,就要有損失的打算。交通壅塞處紅線臨停+道路側全開車門+駕駛老婆未下車指引防護=罪有應得結案。不要再浪費社會資源了...argosyg wrote:事情描述:小弟的老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