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son00 wrote:回數票38元,過站收一張,所以沒有補繳問 你說的我同意,應該要為收費員找出路,但計程收費是公里計費,回數票以後也沒辦法用,走多少算多少,才會有etc的出現,人力如何計算費用?
哈囉~~milo0327不要再扯繳費了,方不方便繳,要去那繳,要如何繳都是他個人的事,反正使用者付費,看你護航護這麼大...你可以幫我開釋一下嗎?1.為啥"白紙黑字的合約,連續放水3次不罰錢?"(好幾億耶,國庫不是缺錢嗎?)2.為啥"在計程收費還沒正式實施前,"現在"憑什麼沒裝ETAG不能走,走了送你一張600元罰單?"3.還有那個扯 BOT 的...,今天我出租房子給你作生意,7-11好了,還要我這個房東幫你有"經營權"的7-11打廣告???? 今天遠東既然敢來標下這個案子,盈虧自負,憑什麼要高工局拿我們納稅人的錢幫他打廣告!!
foxonline wrote:之前紛紛擾擾的官商勾...(恕刪) eTag是有問題但就事論事違憲,那不是簡簡單單說說就成立的市區有機車不得行駛的車道,也違憲?五楊高架有限制但不是沒有平行的路給用路人況且,五楊沒比較短、比較平也沒收較便宜的費用也沒較平整的路面那來的「違憲」?如果真違憲,那你就可告倒遠通了我們都當你後盾!你加油吧!=========================遠通是很可惡,高公局也很爛但就事論事也不必自己落入論述的盲點那只會「弱化反遠通eTag的基礎」也就是說反遠通,根本不必舉違憲的大旗那是太抬舉遠通了
milo0327 wrote:現在。。。。現在就是如此。。。認命吧!乖乖走收費車道。。這樣。。。還有問題嗎? 看了您的開釋之後,完全了解了,難怪遠通之類利國利民的BOT案層出不窮,我真的了解了,感謝開釋.小的沒有問題了.
我不喜歡虛偽,老子直話直說,拎北就是討厭遠通跟高工局狼狽為奸這些年搞成蝦咪樣子了都西元2013年了還在用這落伍的設備,晚上還閃我的眼睛,是石器時代喔人家國外只要身上放一沒代幣就可以了耶跟行動電話一樣,人家都5G了你還在那裡3G,而且收的費用還比人家高XXX勒
自由經濟基本原則--選擇的自由選擇愈多,基本上就愈符合自由經濟e-tag可用可不用---還算有選擇;用了etag, 只能選遠通, 就沒選擇了;大家不滿的是犧牲選擇換來的不是效率,而是一個跟別人比起來相對較爛的系統(+討人厭的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