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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買新車就在高雄大遠百被撞了~(2013年8月11日更新_高雄大遠百停車場被撞事件)


大呆群 wrote:
跟遠東集團有關係的相關企業
本人是一律不想跟他們有任何瓜葛

+1
我還在等那個叫囂要離開台灣的傢伙實現她的承諾

twnman wrote:
看了你的敘述,抱歉阿...(恕刪)



都幫我說了...給你拍拍手..
所以請養成到外面停車,將行車紀錄器開者的習慣....

仰賴停車場的攝影機,個人覺得那東西..裝飾大於實際

scorpious1102 wrote:
全台灣 每一家停車場一定都會有各公告,就是"不負保管責任".....

如果他要付的話會賠不完...

就你這種法律素養居然還敢在這理大放厥詞><
公告了就算嗎,就具法律效力嗎?????

scorpious1102 wrote:
都開這麼好的車了.....(恕刪)



這是什麼心態啊~~
這年頭就是要搞上媒體才能解決啦!
小老百姓的權力就只剩這麼一點了。
台灣加油!!
不要再爭了,到時有人會跟你說,他開百貨公司是在做公益的,你們這些人,沒錢就不要來逛百貨公司!
大遠百好誇張的處理方式

擺明擺爛~
twnman wrote:
看了你的敘述,抱歉阿,一點也不會同情你。

被撞是大遠百的撞你的?找不到誰撞你的就要賴給大遠百賠償你的損失?社會規則不是這樣走的吧?
就好比你在路上被撞,找不到肇事者,就要申請國賠?感覺就是這樣。

也許大遠百有義務提供事證物證"協助"你調查事故真相,但是你一開始的態度就讓人不爽了,處處針對大遠百,還發律師函哩,人家在辦公室讓你看還嫌人家場所不好,不然還要

給你到VIP室去看?感覺你自己帶麥當勞去吃也很委屈,人家沒有供應你餐點,他是欠你嗎?

從消保官不站在你"主張"的立場來看,你就應該要知道你的要求有多麼的不合理了。

事故發生半年了才來01取暖,會不會太晚了?你要來取暖的話,事情一發生就好來了,打鐵要趁熱,誰幫的了你?

以後你就抵制大遠百吧,不要再去了。


我覺得這位大大說得真有道理,單純就事論事,看起來大遠百似乎沒有欠樓主什麼。

12樓也說得很清楚了,即使是警察辦案,錄影資料也是民眾/大遠百的自有財產,不能強制取走或複製。

如果民眾/大遠百不配合,警察也是莫可奈何。

現在肯讓樓主看,大概只是不想得罪管區員警,而不是理虧。


而且樓主還發律師函,叫人家要找出肇事者,不然就要賠,

老實說,人家沒有提告恐嚇就不錯了好嗎...= =

大遠百不是警察單位,叫他們辦案找兇手會不會找錯人了,想用律師函代替報案三聯單...?


還有,把人家公司內部電腦畫面拍照上傳到網路,小心被告涉嫌竊取商業機密。

從Google查到,竊取商業機密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鍰(小弟才疏學淺,如有援引錯誤請各位大大指正)。

建議樓主先把那幾張照片撤下再說,因為對事情並沒有幫助,反而可能讓自己陷入更糟的境地~~

做生意以和為貴、以客為尊沒錯,但不是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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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有收費的停車場,不代表安全,還是會被偷哦,停車還是得把行車記錄器開著才好。

如果,有人發明可以把影音資料即時上傳到雲端的行車記錄器,相信對車子的保全會有很大保障。

這產品一定會暢銷的....以現有的科技來說應該不困難,只是看誰先做出來,最大的問題大概是上傳頻寬而已。
-奇麗- wrote:
+1
我還在等那個叫...(恕刪)


徐老闆的店 不意外...
那家遠東百貨對我來說只剩下經過,及上廁所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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