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肇事初步鑑定問題請教

100公尺!?你可以再喇叭一點
掩飾自己的過錯也別說的那麼誇張
請不要都到了路口 才打方向燈馬上轉彎 那在右後方的人 誰知道你要轉彎
也請提早 離路口30公尺以上的距離先打方向燈 注意後方 慢慢往右 讓右邊沒空間可以右側超車
還有都已經要到路口還沒打方向燈 請直走繞路吧 不要硬要轉彎 很危險
今天是汽車撞汽車 如果是機車族趕時間 被你這樣一搞 你可能賠的不只是這區區幾萬....
想想吧 花錢消災 學經驗 廣大網友的開車經驗學著點
煞車痕是100公尺還是10公尺...

100公尺你當是在開高鐵拉手煞嗎....

建議弄清楚.....

但後車0責任太扯了...

有點息事寧人的感覺....
這這這...太中肯了

後車如果從右邊超車,正好樓主右轉不打燈,就說你右側路肩/慢車道超車不對
左側超車,假設樓主左轉還是不打方向燈,就說你跨越雙黃線超車
再加個甚麼後車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到路口未減速
屏除看似沒甚麼的未打方向燈,簡直無敵了嘛(筆記)

這件事情其實也不用爭誰對誰錯
只要從這裡學到打方向燈的重要性
多一個駕駛會安全的利用方向燈,路上的安全就多一分
在發生事故的時候對自己也比較有利

還是要再說一下
很多駕駛會打方向燈,不過是在綠燈亮的同時
我不知道到底是誰教出來這種方式的
看起來沒甚麼
不過上次我騎車時就發生差點擦撞的意外
我滑行到路口停等線之前時,應該是已經快要紅燈轉綠燈了
快車道只有一台汽車
慢車道只有我
滑過去準備停止的時候突然變綠燈
不過該輛汽車停等時方向燈根本沒打
一綠燈就打,然後立刻往右轉
因為慢車道旁還有違停的汽車,根本沒地方閃,我狂按喇叭加煞車
因為車上還帶著狗,所以如果摔倒了可能狗會受傷
當下氣的直接還在彎的過程中追過去問對方是怎麼開車的
只見後座的人跟我道歉,開車的中年婦女還一副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情的表情

拜託,提前打方向燈不會死的
變綠燈才打方向燈的腦包們啥時才會改?

sayuikami48 wrote:
路上最可怕的車速就是大約在2~40KM/H的速度,看到要閃遠一點!!
因為處於隨時可轉彎的狀態,加上不打方向燈的話!!!很容易就親上去了。
那麼簡單的事情,搞得那麼複雜。
譬如我是後面的車主,我會跟警察先生報告如下:
我開車開好好的也沒超速,然後前面那一台車子沒有打方向燈,突然右轉,又試問警察先生換成你的話,剎車煞的住嗎?而且我有行車紀錄器,可以幫我作證。所以我要告死他,讓他賠我車子的修理費用、代步車費用、醫療費用,還有收驚費用。
以上自編自導看看就好。
我是覺得2台車都有過失....
版主未打方向燈右轉(你說有回頭看沒車時.後車可能還跟在你後方.所以你沒看見後右方有車)
加上後面的車主沒注意外加沒經驗....
他跟在你後方.覺得你行車過慢.想從右側超車時.沒有注意到右邊有巷子.(這樣的地方根本不適合超車).然而他急於想超過你.所以油門會加重.此時發生碰撞力會很大....
有經驗的人會在預備超車時.先鳴喇叭警示一下.畢竟這條路不大.而且旁邊有巷子...
1.你的缺失為右轉未打燈.
2.而他的缺失為.行車安全距離不夠.右側超車..
其實樓主有時後你可以往好處想...
今天這事.如果對方是台機車.或是大車.都會比你現在的情況嚴重很多的...
開車...右後方有一死角區
應該是後車..已進入前車的死角
才引成這場車禍!!

這個死角區..你的右後照鏡會看不到
要透過車內的後照鏡(加長型)...再從右後窗看出去
此時才能看到死角區的車子!!

也就是說事發前一秒..他的車已經在你右後車門的位置不遠
樓主一右轉就撞上了!!

在樓主都沒有發現他存在的情形
怎知他速度很快?
樓主忽然右轉...後車連剎車的反應時間都沒有吧!?
直接撞上...撞上後再剎車...那速度可能不夠讓輪胎留下剎車痕吧?
就算有..也是短短的剎車痕!

如果上了鑑定委員說明會
要的是證據...不是你指控他超速..就成立的!
你一直指他超速..萬一他的行車紀錄器有時速顯示...那就變你說謊了!

如果我是樓主...既然已初判100%責任
最差也是這樣子而已
還是花3000送鑑定委員吧!

要轉彎時一定要注意死角區(由其是貼在你右後方的車子)
你認為沒車...一轉彎就撞上了
發生在高速公路就很慘了!!

所以..我也都盡量不要進入別人的死角區...
因為遇到樓主這樣開車...一次就飽了!!

enrigue777 wrote:
那麼簡單的事情,搞得...(恕刪)

不對...
他不是開車開的好好的.是他忍不住慢.想要由右側超車.....
剛好碰上個冒失鬼...
大家七嘴八舌得沒有一個講得正確,屁話少講,就事論事

第一.現場為雙向單車道加劃雙黃線,所以右側超車百分之百錯,就算同向雙車道亦不能從右側超車,因我被開過罰單(鬼島怪法規)

第二.違規右側超車.後車撞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疑是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應注意而未注意,此為肇事主因;就算未打方向燈罰幾百塊了事,未打方向燈只是違規並未違法不是肇事主因

第三.交通隊初判有很大的問題,叫意花三千元送交裁決所鑑定,個人判斷樓主過失不超過兩成

第四,樓主有無受傷,小擦傷.扭傷都算,去醫院急診驗傷告對方過失傷害附加民事賠償,以上若陳訴屬實保證妳百分之百勝訴



chhkvn wrote:
日前小弟下班回家時,...(恕刪)


第二張圖 要是真的是鑑定報告上的圖 也是當初事故現場圖(你有簽名的)
另外 動態的行車紀錄器上一定有你漏掉的 "證據" 我猜這是你被判主要肇責的原因

代誌通常不是 "愿人"想得這麼簡單 不是罵你 但是 你一定有漏掉的東西 是對方可以舉證的 我猜 這個初判 應該在拼 也是枉然


另外 過轉向路口的中心十字點 還要轉 還不打燈 難不成你要 轉彎完後 逆向到對面車道?( 右轉後的逆向車道)

唉~~~花錢學教訓 下次車不要再這樣開了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