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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則驚人的新聞報導,國道用路人大家來評評理…

該罰+1
內側車道原本就是超車用,
早就該殺雞儆猴開幾張罰單給這些烏龜車知道了.
開的好!!
政府搶錢歸搶錢
看到這新聞...只有一個字

小烏龜跟人家龜什麼內車道
真的是沒那個卡撐..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希望能一直抓下去
把烏龜趕離內車道
PAPA-PHOTO / http://papaphotostory.com
樓主這位仁兄應該不常上01的動力研究室版...
或者是網路上跟汽車有關的討論版吧...

剛看標題時...還以為是啥驚天動地的事
沒想到是一則大快人心的消息...再對照一下樓主po文時的心境(如果真如他所下的標提)
我還真想噴飯哩...
我認為
還是要靠用路人的公德心

把路讓給人家走=把愛傳出去

我用路時不會故意或是蓄意去妨害人家用路的權利
但若是大家因為 烏龜車 領隊 或是被領隊壓車陣時
一下子而已就算了....一路待過了幾公里我就會
"突圍"然後壓住龜車 讓出一條給人家過去
我可以走最後一個...但是不允許少數人擋到大家的權益
只因為它不專心於"駕駛"這樣的事情上面
CCC....

記得喔

你順我也就會快....路是大家共用的 YA~!

自大多一點叫做臭..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隨便起來不是人~ 男人要有肚量也要能體諒,真萬不得已也要懂得原諒~--- 佛祖點化世人講究機緣,禪機一過,緣即
看來大家都覺得罰得有理
不過小弟最近的觀察
把超速當作理所當然 其他人都是烏龜車的駕駛越來越多
明明前面車流變慢 或是他覺得你的安全車距比他認為的要長
就開始閃燈 按喇叭

小弟覺得 法律規定怎樣,就至少是一個標準
法律說可以以最高限速行駛內車道
就請不要整天說 人家德國開200要讓220
沒開到速限上限被罰沒話說
但也不要認為超速的一定有道理
高速公路車子就是這麼多
難道開時速200前面的車都得全部閃到外車道讓我過嗎?

看到一堆人在起鬨
最好要有些根據啦
不然最好道路都不要有車 大家都只能讓你一個人開

樓上某位大大列出網址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K00400198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去仔細 看看後
覺得根本不能罰吧
因為他只有規定 速限 80以上 (應該含 110KM/Hr 100KM/Hr) 時速小於70不能行駛內車道
這樣來說
應該是不能罰的

雖然我也贊成龜龜車要行慢車道
cyuji2004 wrote:
奇怪...未滿100...(恕刪)


嗯,94年3月1日已經廢掉有關1000CC車輛的限制了...
沒注意到...
不知大家有沒有發現,在台灣,內側車道是給烏龜車開的比較多,反觀外側車道變超車道了,有時跟在國X巴士後面,速度都還比內側超車道快上不知多少。
如果可以投票加重處罰,我先投一票~
罰爆他們吧

一個被慢速車長時間佔用內車道擋路結果是我被拍到與前車距離過近損失3000的人 留
airbus6680 wrote:
不過我有發現的問題,...(恕刪)


No...我不認為最內側車道是最安全的..

1. 對向車道失控撞過來的車第一個就是撞內側車道的車
2. 許多較高速度的駕駛都會使用內側車道行駛...

現在中山高和二高都已全線單向三(以上)車道了, 小車可以選中線車道..

最內側車道之所以沒大型車是因為會罰, 職業駕駛就靠跑車吃飯的怎會讓自己被罰.

很多佔用內車道的龜車其實都是抱著內車道最安全的心態自私的佔用.
國道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之前也有宣導過了當使用內側超車道超完車英切為主線車道,
保持內現超車道之暢通,否則將被視為佔用超車道將被取締,
所以這位先生被罰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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