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工會 wrote:說穿了..還不是人的問題..跟什麼都扯不上關係..(恕刪) 沒錯。對不自私的人,用講的很有效,不一定需要罰。對自私的動物們講人話,聽的懂就真的是神奇了。所以我才覺得很奇怪,為啥不大力罰下去就是了。
formosa2u@gmail wrote:我沒有開過 雪山隧道...(恕刪) 我是連報車號都沒聽過,當然這也沒聽過,其實我今天提的雪山隧道內報車號...主題,是希望高公局能用目前已有的隧道廣播設備,提醒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用路人當下即刻改進,以維持交通順暢及安全.當然違規一定要開單(一般兩週才會收到罰單,除非當場攔下開單)只是隧道內攔下開單安全風險太高.
小弟家住宜蘭,也因為工作的關係一年或許有一半的日子跑國道5其實雪隧一開通的時候確實是有廣播車速過慢的車牌號碼,但是之後被告狀到立法委員去,說不尊重隱私就取消了...(什麼鬼呀)而在兩個月前,看宜蘭在地的新聞,有位駕駛因為行駛內側車道,時速不到八十公里,被開一張紅單,跑去議員辦公室申訴....但還是有罰到就是了,所以雪隧是有在抓的,但並沒有很嚴格的取締。大家開車的習慣不一樣,習慣的速度也不一樣,所以在雪隧裡面保持50m距離比較重要,降低速限這招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一般在國道5號上最常碰到的就是,隧道外一條龍,隧道內一隻龜的駕駛,好像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這條也適用在國5隧道內,一、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之11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得以勸導,免予舉發。超速是優先取締超過10公里以上的違規所以就常常會遇到龜車被逼車的情形,雪隧限速90,想開內側車道的車,真的麻煩請開到時速95-99,但也請記得,最重要的還是50m的車距安全距離。
chrisintaipei wrote:我開 Lexus RX,這台車喇叭超大聲 + 大燈很亮也很高我在台灣開車常喇叭按著不放 + 開遠燈猛照前方那台有沒有用,有是有,只是常要按好幾分鐘不放 + 遠燈一路照個蠻久的才會讓有點驚訝的是,白天開遠燈,雖然也是要照蠻久的,大多時候還是有用。。。唉,在台灣自己開車是見很苦的事。 在您前面的車也很辛苦。您在上海如何(司機開)? 對岸開車很殺的,也是喜歡長按喇叭,還閃遠光燈!希望台灣您能待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