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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律師說酒駕加重刑責「意義不大」要用勸導才行 早又酒駕(今早(5/7)又發生酒駕賓士撞死人了

"如推廣「指定駕駛」的宣導廣告就很不錯,提供民眾具體方法,避免悲劇發生"

我很想請問郭大律師,如果真的很不錯,為什麼幾乎每天都有一件酒駕案件發生?

如果宣導真的有用,那你要不要自己開一間專門來宣導喝酒不開車的公司,然後聘請幾萬人,每天晚上都在各地會有賣酒的店,來進行宣導,來看看成效如何?

不要只會用說的,實際做才會知道結果,OK!?
理論一大堆,卻都只是想為自己留下一份美名罷了,令人看了

oldg wrote:
現在的律師是怎麼了…...(恕刪)


又一個三門一直線的恐龍律師! 真悲哀~

勸導有用,那她何必浪費她自己的生命的讀六法全書! 直接廢掉所有司法機關就行了。

天才!


明知而故意為之 ,在很多判例裡面是很容易被判加重刑責的;

試問,酒後不開車宣導多久了,為什麼不能加重 ?

除非.....又有鬼了。
剛剛我看新聞...又有一個保全被撞死了...

為什麼被撞死都是一些小民...死了也沒人關心

真希望一些大官或偉人的家人趕快撞死幾個...這樣才能加速修法及重罰..
走到地上去 wrote:
加重酒駕刑責 法界看...(恕刪)

用鞭的比較有效~

=.= 不酒駕的口號不知勸導多少年了,事故感覺也沒減少過。

加重刑責是增加嚇阻作用而已,畢竟事在人為,但不無小補。

不過台灣人最怕什麼......怕罰錢!! 光是區區500元的安全帽,就可以讓這麼多人守法了,何況加重刑責與罰鍰。
個人比較傾向吊銷駕照, 不得重新考照.
畢竟, 酒駕算是危險駕駛, 不光危害自己, 也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有這樣行為的人, 根本就不應該開車上路.
前面也說了, 這樣的行為不能算是過失, 而是蓄意!

另外對於被吊銷駕照, 卻又依舊無照駕駛的人, 需有另外懲罰性的處份.
強制上課或者拘役不得易科罰金之類的, 當然罰款還是得要有的.
甚至直接沒收該使用之車輛.
叫那些愛心氾濫的聖人,
快去那些刑場上面幫死刑犯擋子彈...
正所謂你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快去為你崇高的理想與抱負而壯烈犧牲吧,
惡人會因為你崇高的行為感化,
自形殘穢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言教不如身教..別只會嘴巴喊喊原諒原諒,
叫受害者原諒加害者,
人家心如刀割,你喊沒關係別在意要有廣大的心胸。

建議face聯盟改名叫擋子彈聯盟...
一人一顆通通有,我相信這世界會因為有你們的無私的犧牲而會越來越和平的。
千萬要犧牲呀,不然就沒效果了....
走到地上去 wrote:
律師郭怡青則說,加重刑責「意義不大」...(恕刪)


意義是三小,林杯只知道義憤啦!!

再不好好修法,只會使多數守法的人民更加賭爛~

支持酒駕肇事判重刑啦!!

有沒有發現最近很多都是有錢人在酒駕,就是因為罰錢罰得不痛不癢,應該用刑罰來警惕、嚇阻才有用。
勸導有效的話 律師們不就要失業了嗎
台灣人只怕關 尤其是有錢人 關的一年半載 保證乖乖的
有些人覺得殺人都可以原諒了
單純酒駕根本不算什麼
就像殺人一樣, 酒駕的人一定是有苦衷
而且被撞到的也有問題
這麼大一台車過來竟然不會閃
所以酒駕肇事不單單只是喝酒的問題, 不能只怪酒駕
(希望大家看得懂我在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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