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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都沒酒駕修法議題了..葉少的護衛文章出現 yahoo...頂上


t3629655 wrote:
TVBS記者何宜信:...(恕刪)
問題是它說了真話正好是目前大家不想聽的

酒駕真的要重罰
最好關個三年以上
酒駕致人於死關十年以上
無論有無前科
一律不得緩刑也不能易科罰金
強制入監服刑

但交通事故中並不是只有酒駕才會致人於死
粗心大意也會害死人
例如:併排停車,路邊停車左側突然開車門,超速,闖紅燈,逆向
無預警任意變換車道或無預警突然緊急減速停車聽手機,
機車直接左轉

太多例子了,去YOUTUBE找 看到怕

大家在01上討論並不是要讓司法判葉嫌關到死
而是要減少交通違規包含酒駕的肇事或致死率
所以垃圾車有無違規迴轉也是必須討論的

建立全民的安全駕駛觀念才是最重要的目標
不是說做不到
就像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推行久了 罰單開多了
不知不覺已成為一種習慣
一個小改變不知救了多少人



一折 wrote:
以前一直幻想,不知有...(恕刪)


如果有~那一定會很轟動的!
表卡在 130km/h 不代表那時候速度只是 130km

那是最少 130km

今天不酒駕不超速不闖紅燈
就算前車違規也不會造成這般慘狀
這才是根因
有一句話大家都知道

"養不教,父之過"

葉少爺的父親在道德倫理上來說,要負很大的責任!!!!
七刀!!垃圾車沒回轉~或許就是在下個路口出事~也就不是兩人死亡~可能更多人~

總之~酒駕就是錯了

amourhsu wrote:
表卡在 130km/...(恕刪)

對阿 太小看C63了吧

amourhsu wrote:
tvbs 記者已經開...(恕刪)

01發跡高雄
有可能有股份
今天葉先生要是以時速60多在行駛 我想就算對方違規!!

想必也能輕易閃避 或是 只是輕微碰撞!!

喝醉酒 駕車 就是錯誤 無論是誰造成的....

我認為 雙方都改檢討 但是喝酒才是最大的問題!!

wannarme wrote:
如果可以,他會換嗎?...(恕刪)

趙天麟提的法好輕
酒駕致死 最重十年以下
十年是能幹麻?

要提就提十年以上,無上限刑期,改成公訴罪
不得假釋 不得緩刑,無初犯優待,累犯必加重
不得易科罰金,交通法規納入懲罰性罰款及賠償

美國一個有精神疾病的婦人酒駕致人於死被判了25年,
美國人還嫌太輕,

法律要有預防性的作用嘛!!
我看鞭刑是最適合的
台灣那麼小,哪來那麼多地蓋監獄?
要不然受刑人只好通通腳綁鉛塊,全部關在海底了

預防勝於治療
讓想犯罪的人想到鞭刑就腿軟屌軟
自然會減少違規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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