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這事件能持續引起社會關注,不要過了幾天就忘了.這種事根本不是意外,是意料中的事,酒駕不修法不重判實在很扯,但一般老百姓似乎很難改變這種情況,如果有大企業主和高官能挺身而出才能有影響力,對於台中胡市長提出酒駕乘客要連坐罰,個人蠻肯定的,或許執行有困難,但至少是第一步.想到小妹妹突然變成孤兒就很難過很傷心,奢望政府能頓悟...
全世界的法律都是對有錢人有利的,有錢才能請好律師,有錢才有時間打官司。台灣的法律應該要提高底線,酒駕吊銷駕照半年,重罰到不敢,再犯吊銷1-3年,3犯吊銷終身。撞人以持有武器蓄意傷人來判,撞死人至少十年不得假釋。喝酒醉了,叫計程車是很困難嗎?我已經知道判決了,罰點錢,判幾年,繼續上訴,找人出來橋結果然後假釋。少年跑到國外躲風頭,幾年後回去,繼續跑趴,過他爽爽的貴族少爺。有沒有人要跟我打賭?
一命賠一命啊!!!!!!!!!!!建議直接死刑!!!!!!!!!!!!!!看他怎麼賠!!還耍帥哩~~~~~~真的是爸媽沒教育好!!!!!這就是丈著家裡有錢有錢有啥用啊!!!!!!!!!社會被顛倒過來了 收錢的關到死打人的不用關毆打計程車司機重傷可以緩刑還不用關(法官是怎麼考的啊!!!!!)撞死人的不用賠賄選判刑的可以逃強姦的可以假釋再強姦殺人的可以出獄再殺人詐騙集團可以繼續再騙(多少人人生毀在這裡!!!!!)馬英九再不跳出來!!!!!!!!!!!看人民怎樣看待
Ma案 很簡單嘛法官:被告因喝酒醉忘記事發經過 雖有影帶證明被告有踹人可能 但並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告有踹到頭部之嫌疑本案以普通傷害罪判決葉案 純屬猜測法官:因垃圾車違規紅燈左轉再先 後因葉男超速導致煞車不及撞擊垃圾車後導致婦人身亡 本案已公共危險罪判決喝酒是事實 超速也是事實 撞死人也是事實但是 如果是被告請律師 一定會推責任給垃圾車 等著看吧~
肇事者家中富裕,為求愛子不用坐牢,應該會賠償不少錢.但問題來了, 賠償金會到誰手上呢?被害人的遺孤年幼,賠償金勢必會交給近親長輩監護人的手上,誰保證監護人會把每一分錢用在遺孤的身上呢 ?除了希望肇事者被嚴懲, 我比較擔心遺孤的未來.遺孤的父母用鮮血與生命換來的賠償金,會不會善用在遺孤的身上,還是被近親長輩花光 ?
這種的...通常只要錢拿出來,就不會有事了...因為~他們就直接跟你說,你要是不收下這一千萬,那就打官司~~就算打官司..老子有錢有閒跟你們耗下去...通常被害人家屬只能接受金錢賠償,然後選擇和解..然後在法官面前演場浪子回頭的戲碼,接著就是法官曉以大義,給機會重新作人...就沒了....酒照喝,車照開...反正,老子家裡就是有幸福啦...PS:真希望能有殺手可以制裁那種敗類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