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斷言,加拿大及日本會出現聲明稿其實是台灣人(華僑)自己投書的。因為小小台灣這些先進國家根本就沒放在眼裡。一些交通亂象比台灣還恐怖的國家,他們的人民就不會投書給國外,讓別的國家國報導自己國家交通很亂。
政府在這件事應負什麼責任呢?一是路不平,二是執法不力。其它的,都是民眾公德心不佳,不應牽拖政府…亂停車是交通亂的最大禍源之一,尤其是臨停。許多台灣的駕駛人好像認為只要有人在車上就無敵,開了雙黃燈別人就拿他沒皮條,只要有一台併排停車,只要有一台在路中央臨時停車,後面的車只能繞,只能鑽,機車也是。最後就是亂、亂、亂,車子開到對向繞道,機車騎上人行道或快車道,只因為一台臨停車擋道。目的地沒有停車位或車位不夠,可以停遠一點用"散步'的呀!?這又是另一個悲哀的地方…騎樓高低不均又佔滿做生意的路霸,人行道停滿了機車而且都是用騎的上人行道,在斑馬線上很少有車會禮讓,走在路上就像障礙賽一樣,一關關過才能到終點,若推個嬰兒車,唉,寸步難行…日本與加拿大說的完全是事實,在公德心這部分,台灣還是十分…十分落後的…
為什麼拉力賽都不來台灣~保證高速公路拉力品質跟別國鄉間小道有得比其實也不能全怪民眾駕駛習慣,明明很多道路設計就有問題,衍伸出不想守法或是貪圖一時之快.只要一天道路設計,小巷過多問題不解決,駕駛習慣很難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