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wei1015 wrote:為什麼大家只看到59...(恕刪) 水上系統匯入車流的量其實並不多,平均車速大都很快,而且警察因為都在橋那邊測,所以拖車駕駛並不是剛上交流道匯入車流,我覺得該駕駛分心開車所以車速低的可能性比較大一些,不過這件申訴我覺得法官判的對,因為儀器也是會有誤差,1公里是在誤差值內,故不罰。
nightdriver wrote:限速110超速111...(恕刪)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但長度在四公里以上之隧道,不在此限。所以..超速10公里以下, 是只勸導..不舉發..